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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2020年-2022年龙陵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和定点加油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25 阅读: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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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2020年-2022年龙陵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和定点加油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正公告:

公告类型:

竞争性磋商公告

结果公告类型:

中标公告

成交公告

终止公告

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万元):

发布日期:

2019-12-25

公告有效时间:

2019-12-26至2020-01-02

机构项目编号:

llcg2019(jc)×01

项目名称:

2020年-2022年龙陵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和定点加油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

莫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75-6121439

采购人单位名称:

龙陵县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

龙陵县珠宝城公租房北区14栋1-5单元

采购人联系方式:

0875-6121439

代理机构:

龙陵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边)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5-6120597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开标时间:

中标日期/成交日期/废标、流标日期:

入围价格:

价格调整规则:

优惠条件:

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日期:

资格审查地点: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符合本项目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的经济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没有处于被关停、财产被冻结; (4) 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且在近三年内无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的报价均含税费、运费、安装费等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7)售后服务: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执行; (8)定点加油服务商需具备:a.必须为龙陵县内具有营业执照的石油公司或加油站;b.投标人须为国有成品油批发或零售资质的企业。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稳定、符合国家油质(油品齐全)标准的供货渠道,所属的经营场所设施条件及防火安全符合国家加油站管理标准,具备全年7*24小时为机动车加油服务能力。c.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9)定点维修服务商需具备:龙陵县内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取得三类(含三类)以上汽车维修资质的企业。 (10)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0

投标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公告审查资质的时间:

开标时间/谈判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1-06 15:00:44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获取询价文件的开始时间:

谈判文件止售时间/获取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更正事项、内容: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审查标准、方法或者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内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取入围单位,作为2020年-2022年龙陵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和定点加油服务的定点服务机构,涉及单位自主选定入围单位承担本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和定点加油服务工作。 (2)资金来源:政府资金;预算金额:0万元。 (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包。 (4)服务期限:3年(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项目管理实行服务商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对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须终止合同。 (5)服务地点:保山市龙陵县 (6)入围单位数量:定点维修服务5家;定点加油服务3家。 (7)付款方式:据实结算,甲乙双方合同自行约定。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01-06 14:30:45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01-06 15:00:45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开始时间或者询价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19-12-26 08:00:45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结束时间或者询价公告报名结束时间:

2020-01-02 17:30:45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磋商文件或者询价公告审查资质的地点: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文件的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文件售价(元):

0

开标地点/获取谈判文件地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报名地点: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废标、流标的原因:

null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日期:

原公告项目名称:

原公告地址:

采购品目名称: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

行业划分:

综合事务管理机构

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编号: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行政区域:

保山市

采购计划编号:

c050301

添加供应商

中标供应/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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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中标金额/总成交金额(万元):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是否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者采购:

是否允许联合体: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是否是联合体:

组成单位名称: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中标社会资本法人/成交社会资本法人: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主要中标条件/主要成交条件: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牵头单位名称: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附件:

点击次数:

158

公告正文

2020年-2022年龙陵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和定点加油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lcg2019(jc)×01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龙陵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龙陵县财政局委托,对“2020年-2022年龙陵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和定点加油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取入围单位,作为2020年-2022年龙陵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和定点加油服务的定点服务机构,涉及单位自主选定入围单位承担本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和定点加油服务工作。

(2)资金来源:政府资金;预算金额:0万元。

(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包。

(4)服务期限:3年(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项目管理实行服务商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对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须终止合同。

(5)服务地点:保山市龙陵县

(6)入围单位数量:定点维修服务5家;定点加油服务3家。

(7)付款方式:据实结算,甲乙双方合同自行约定。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符合本项目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的经济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没有处于被关停、财产被冻结;

(4) 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且在近三年内无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的报价均含税费、运费、安装费等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7)售后服务: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执行;

(8)定点加油服务商需具备:a.必须为龙陵县内具有营业执照的石油公司或加油站;b.投标人须为国有成品油批发或零售资质的企业。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稳定、符合国家油质(油品齐全)标准的供货渠道,所属的经营场所设施条件及防火安全符合国家加油站管理标准,具备全年7*24小时为机动车加油服务能力。c.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9)定点维修服务商需具备:龙陵县内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取得三类(含三类)以上汽车维修资质的企业。

(10)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电子招标文件由供应商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获取。

(2)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2日止。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1月6日15: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除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递交并打印投标文件回执单外还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开标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

9.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及账户信息:

投标单位须从其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壹万元整)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年1月6日15:00分之前

备注: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各投标单位至少于开标前2天将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账号:6232813960000650593(定点维修);6232813960000650619(定点加油)

收款人: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联系电话:0875-6120597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从其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请投标单位在缴纳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10.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陵县财政局

地址:龙陵县珠宝城公租房北区14栋1-5单元

联系人:莫女士

电话:0875-6121439

招标代理机构:龙陵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边)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875-6120597

传真:0875-6127914

备注:

1.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拟参与的投标人须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请参与的投标人在公告期内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关于电子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

3.1 电子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服务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须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3 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3.4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供应商需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供应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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