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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昌街道2022年度第二批次74个老旧居民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昆明市西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投复[2022] 78号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昆明市西山区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满足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永昌街道2022年度第二批次74个老旧居民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编号:E53A00623001181)。
2.2 建设地点:昆明市西山区永昌街道片区,此次改造范围涉及华昌路社区、永兴路社区、马洒营社区、金牛社区、永和里社区、黄瓜营社区、益康路社区及云纺社区共8个社区,改造小区共74个。
2.3招标范围:改造小区建成年代为80-90年代,占地面积 320119.1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485304平方米,共有247栋、617单元、8499 户。本次改造涉及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建筑工程等。雨污分流及化粪池提升改造以及道路(修补罩面 27947.38平方米、透水混凝土路面92692.94平方米)、绿化(绿植梳理 13245.3平方米)绿地增补 16123.67平方米、架空线路整理14860米、室外照明灯具 925套、环卫设施休整 106 个及新增312个、新增座椅396套配套设施等基础设施保障和提升(不含招标人已完成的“永昌街道7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优先实施的44个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2.4招标规模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规模约13432.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3158.27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274.54万元),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五个标段,各标段的招标规模及范围分别如下:
第一标段:招标规模:3720.7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646.77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73.94万元),包含:洒金巷,马洒营内部路,建行小区,马家营5、6栋,马洒营四合院,铁路小区,华升苑,马洒营南区,马洒营西区,文化站等小区;
第二标段:招标规模:2540.5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488.27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52.30万元),包含:热轧厂宿舍,永和里7号院,永和里2号院,永和里4号院,永和里8号院,采莲路18号,永和里9号院,采莲路19号,采莲路65号,电力小区二号院,电力小区三号院,电力小区一号院等小区;
第三标段:招标规模:2499.6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448.17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51.52万元),包含:环城南路816号,华昌路东西大院,华昌路29号,永昌路126号院,永益巷48号,永昌路128、130号,永益巷,云纺花鸟市场小区,永兴路19号,永兴路20号等小区;
第四标段:招标规模:2795.2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738.03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57.17万元),包含:乡镇企业局189号路,永昌路197号,永学巷2号院,永学巷36号,永学巷1号院,永昌路,云兴路115号,云兴路113号,华昌路187号,豆腐营106号等小区;
第五标段:招标规模:1876.6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837.03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39.60万元);包含:永昌四号巷,永昌三号巷,永昌二号巷,永昌一号巷,永昌路165号,永昌路163号,永昌路161号,永昌路151号,永昌路145、147号,永昌路131号,永昌路135号,永昌路155号,永昌路157号,永昌路31号,永昌路29号,永昌路113号,永昌路37号,永昌路85号,永昌路119号,永昌路35号,永昌路127号,永昌路75号,华昌路157、永昌159号,华昌路163号,华昌路167-175号,永昌路153号,永昌路123号,永昌路121号,永昌路39号,永昌路9号,永昌路77号,永昌路33号,永昌路21号,永昌路81号,永昌路125号,永昌路25号,永昌路23号,海埂路139号,永昌路79号,永昌路27号等小区。
说明:本次招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为了保障施工质量与工期要求,每个投标人仅允许在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评审,经评审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后续标段评审过程中可继续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参与排序)。
2.5 招标内容:本项目各标段范围内的施工图部分所有的设计、设备设施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要求及初步设计为准。
本项目属于“交钥匙”工程。在本工程范围内的项目,即使没有详细列明工程子目或有对应分项进行报价,其费用亦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涉及到的各标段内雨污分流工程内容须于6月30日前完成(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 质量要求:
(1)施工图设计质量标准:不得降低本项目已经批复的初步设计的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1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及国家、地方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材料使用、环保、防火、节能、绿色建筑等标准及规范。施工图通过审图机构审批、其他专项设计审查等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18)及国家、地方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3)设备材料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8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9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已到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3.2.1施工资质: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施工单位应具备);
3.3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个投资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
(2)施工业绩: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
注:
(1)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或甲方完工证明)材料,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2)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或甲方完工证明)材料,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投标人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中的施工部分或设计部分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当清晰体现投标人承担工作内容及规模,无法明确的应提供甲方证明材料等。
(4)业绩证明材料若无法明示建设内容的,须补充提供能够体现建设内容的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等。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当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整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5拟派驻本项目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提供2023年1月至4月的社保证明,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一个投资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2)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提供2023年1月至4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提供2023年1月至4月的社保证明,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管理团队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提供2023年1月至4月的社保证明。
说明: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的类似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或甲方完工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应当明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姓名,未明示的应当提供甲方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信誉良好:
(1)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当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投标人存在严重违法记录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签署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须为设计单位;(最多只接受两个独立法人的联合体)
(3)一家独立法人公司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yn.gov.cn/)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注: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yn.gov.cn/)的相关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网上上传投标文件后,还须按以下要求使用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加密的数字证书(CA)在开标时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进行解密。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小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2)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y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西山区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168号A座5楼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36761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赵亚玲、刘羽飞、尹号芬、袁艳、雷海生、罗红坚
电 话:0871-68303085
电子邮箱:522046265@qq.com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账 号:2502016009024543511
行政监督单位:西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监督电话:0871-6823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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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本公告信息为精彩纵横独家商机信息,版权所有。未经发布单位书面许可,其它任何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发布单位有权追究转载者的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报名,请在投标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商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商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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