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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上饶市信州区溪畔路道路及景观工程项目 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3 阅读: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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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信设计-xpl001

上饶市信州区溪畔路道路及景观工程项目经上饶市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统一项目代码:[2018-361102-78-01-016902]批准建设,现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的要求“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信息告知实行网上填报,进赣企业要承诺填报信息真实,主管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随机抽查相关信息,将抽查结果纳入信用考核管理体系,对违规、失信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记不良记录;”告知承诺相关信息需在“江西住建云http://zjy.jxjst.gov.cn/w/dataquery/center”中可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以便在开标过程中评委备查。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现就公开招标的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信州区北门街道龙潭社区

2、工程规模:用地面积88540㎡,溪畔路道路面积13139㎡,北起凤凰大道,南接龙潭西路,宽12米,长1095米;景观绿化带面积72401㎡,位于溪畔路道路西侧,楮溪河东岸。

3、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7466万元,本工程投资8675万元。

4、本项目设计费:173.5万元(中标报价为包干价,占地面积、工程量、工程总投资等增减不予调整,难度系数不予调整。)

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如需)、施工图设计、景观绿化设计、管网设计、强弱电设计、交通设施以及配套附属工程等所有涉及道路工程的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其方案设计、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6、设计周期:50日历天。

7、本工程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拟投入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提供拟投入人员开标当月前6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

6、业绩材料要求:投标企业须提供开标当月前36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项合同设计费在173.5万元或单项合同投资额8675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设计业绩不少于1个(达到80%即可)。业绩一律凭1种以上(含1种)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设计合同、主要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

7、参加本项目的外省来赣设计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上办理好设计企业进赣登记。

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上查询证明。

三、其他说明:

1、对于中标方案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本次招标未中标投标单位设计费不予补偿。

3、本工程设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网上报名,本项目为纸质开评标。

2、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材料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时间与流程将在招标文件或补充公告中说明;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www.jxtb.org.cn)、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章)

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17507035552

招标人:上饶市信州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溪畔路道路及景观工程项目部(章)

法定代表人:(章)

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18079330859

日期:2020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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