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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路三期(建兴路-兴园路)项目澄清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04 阅读: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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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路三期(建兴路-兴园路)项目施工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金桥路三期(建兴路-兴园路)项目施工

二、项目编号:0633-174022252Q60

三、招标人:南宁市东沟岭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771-3290539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

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0771-2808981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9527

六、澄清日期:201965

七、澄清事项:

1、全文关于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提供20191-3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要求,统一更改为提供20193-5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全文关于提供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的要求统一删除。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技术类专家更改为2人;经济类专家更改为3人。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以下内容:

2.1.1

 

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1

 

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情况(15.00分)

1)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配备每个岗位至少一人且全部持证上岗(附年检合格上岗证)、安全员岗位至少2人且全部持证上岗(附年检合格上岗证),如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每缺 1 员该项为 0 分。(无证或无效证件的算缺员)

2)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满足施工需求的情况,满分15分: 优(10.1~15分):完全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经验丰富及综合素质优秀。 良(5.1-10分):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经验一般及综合素质良好。 中(0.1-5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基本齐全。 差(0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附: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本单位为其缴纳20191-2019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2.3

3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10分)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10.00分)

1. 企业完成的工程获得“‘省长、自治区主席、市(直辖市)长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2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个得4分)。

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3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个得分为5分)。

2.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1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个得2分)。

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2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个得分为4分)。

3.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个得0.5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个得1分)。

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1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个得分为2分)。

4.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城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一年的,每个得0.2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个得0.4分)。

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0.5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个得分为1分)。

5. 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项得0.5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项得1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2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项得0.4分)。

6. 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的,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项得0.2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项得0.4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1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项得0.2分)。

现澄清为:

2.1.1

 

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1

 

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情况(10.00分)

1)拟投入本工程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配备每个岗位至少一人且全部持证上岗(附年检合格上岗证)、安全员岗位至少2人且全部持证上岗(附年检合格上岗证),如缺安全员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每缺 1 员该项为 0 分。(无证或无效证件的算缺员)

2)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满足施工需求的情况,满分10分: 优(7.1~10分):完全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经验丰富及综合素质优秀。 良(3.1-7分):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经验一般及综合素质良好。 中(0.1-3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基本齐全。 差(0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附: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本单位为其缴纳20193-2019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2.3

3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10分)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10.00分)

1. 企业完成的工程获得“‘省长、自治区主席、市(直辖市)长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4分。

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5分。

2.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2分。

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4分。

3.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个得1分。

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2分。

4.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城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一年的,每个得0.4分。

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1分。

5. 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项得1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4分。

6. 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的,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项得0.4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2分。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3.7履约保证金以下内容: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现澄清为: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并在全文中删除有关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其他内容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21.补充条款21.5以下内容:

施工期内,承包人应保持项目部管理人员相对稳定。承包人调换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报发包人书面同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调整。如不经发包人同意批准擅自调换项目经理,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擅自调换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则按每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处理。

现澄清为:

施工期内,承包人应保持项目部管理人员相对稳定。承包人调换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报发包人书面同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调整。”

 

7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21.补充条款21.8.1以下内容:

“本工程资金属业主自筹、业主贷款等,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资金的专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并自觉接受业主和银行的监督,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

现澄清为:

“本工程资金属财政资金,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资金的专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并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

 

8、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21.补充条款21.20. 以下内容:

发包人采购的设备,项目承包人负责配合安装、调试和土建整改,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现澄清为:

发包人采购的设备,项目承包人负责配合安装、调试和土建整改。”

 

9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2.17)以下内容:“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2019年第9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现澄清为:

“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2019年第3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10、原招标文件第一章以下内容:

“招标范围:金桥路三期(建兴路-兴园路)K1+440~K2+520段长度约为1080米,宽50米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工程。”

现澄清为:

“招标范围:金桥路三期(建兴路-兴园路)长度约为1080米,宽50米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工程。”

 

本项目为电子标,且本次发布的澄清公告有评标办法的修改,这些修改要同步到招标文件,现需要重新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生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自行重新下载。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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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截止时间

    2019-06-20 08:00:00

  • 采购人

    南宁市东沟岭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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