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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南丰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1 阅读: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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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南丰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已由南丰县人民政府丰府办字【2020】37号、丰府字【2020】7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丰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约5460万元,总投资包含勘测费、设计费、预算编制等服务费、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费用等。

2.2建设地点: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具体根据实际勘测确定)。

2.3计划工期:(1)设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历天完成勘测工作,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报批稿要求在初步设计审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设批复后10天内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2)施工周期: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建设规模:南丰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面积约1.82万亩。

2.5招标范围:规划勘测、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相关后续服务和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产品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建设内容::(1)土地平整工程;(2)灌溉与排水工程:沟、渠、水陂、渡槽、桥、填塘,下田涵(板)、小型拦河坝(闸) 、小型堤灌站、小型渠系建筑物处;(3)道路:田间道,生产道;(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5)农田输配电工程:建设380v输电线路、220v输电线路、变压器、配电箱(屏》处;(6)土壤改良工程;(7)江西省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规定的其他内容。以上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为招标时暂定计划,最终实际建设内容及实际工程量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勘测、设计评审报告为准。

2.7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方,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任一方不得同时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另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报名、开标时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3.2资质及人员要求: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资质及人员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同时具有中国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具有土地利用与规划、测绘工程或地理信息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资质及人员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或原件);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要求:必须执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中标后需押证上岗)和有效的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时无在建工程。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中标后需押证上岗)和有效的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时无在建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要求:水利类五大员上岗证证书(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提供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或原件)

3.3财务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 信誉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12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理,并且在处罚限制期内。(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的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银行保函。

注:3.1至3.5条资料均须在开标时提供原件(注明复印件除外),装入原件袋内,无需密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 2020 年05月29日至 2020年06月 18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请各投标人务必登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未报名不得参加开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 18日14时30分,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南丰县桔都文化传播中心四楼(昌下公路与傩乡大道交界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有关说明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6.2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丰县农业农村局(公章)

地 址:南丰县

邮 编:344500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136995903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嘉鑫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联 系 地 址:抚州市财富广场1栋1单元22楼

邮 政 编 码: 344000

联 系 人:汪女士

联 系 电 话:18307943336

监督单位:南丰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公章)

签 收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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