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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yncz-20170801:盐津县落雁乡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生态旅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2 阅读: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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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落雁乡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生态旅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云南辰昭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盐津县三龙滩水库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三龙滩管理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盐津县落雁乡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生态旅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编号:yncz-20170801)面向国内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社会资本,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条件

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已经完成,盐津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项目实施方案,并授权盐津县三龙滩水库工程管理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招标采购择优选取社会资本合作方。按照盐津县人民政府的批复,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社会资本已向盐津县财政局备案。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盐津县落雁乡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生态旅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万亩农业主题示范园-基本农田保护区(一期)和落雁乡旅游风景区两部分。

2.2项目编号:yncz-20170801。

2.3项目类型: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按《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财金函〔2016〕47号)分类标准,本项目属于农林水利与环境保护行业中的农业、林业领域。

2.4建设地点

(1)万亩农业主题示范园-基本农田保护区(一期)

万亩农业主题示范园-基本农田保护区(一期)位于于云南省东北部的昭通盐津县,项目地址距离盐津县市中心城区10.5公里左右,距落雁乡镇中心2公里左右,距离昭通市中心城区109.9公里左右,处于盐津县全境旅游发展的区域。项目北靠乡镇道路,东侧临乡镇道路与山谷线,南侧为山脊线,西侧紧邻三龙滩水库园区的东边界。

(2)落雁乡旅游风景区

落雁乡旅游风景区位于盐津县落雁乡,包括三龙滩水库旅游区、龙塘峡谷湿地级景区、万亩农业主题示范园;落雁乡位于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城北部,是全县腹地,距县城新区31千米,与兴隆、盐井、牛寨、普洱、艾田、滩头六乡(镇)山水相邻。

2.5建设内容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

(1)万亩农业主题示范园-基本农田保护区(一期)

农业示范区改造:基本农田保护区改造、药材种植园改造、油料作物种植园改造、茶园改造、蔬菜种植园改造;道路改造:一级路、二级路、木栈道;退耕还林改造;铺装场地:停车场、广场铺装、院内铺装;建筑:主入口服务区及稻香博物馆(包括游客接待大厅、稻香博物馆、管理办公、纪念品商店、后勤服务、公共厕所、电瓶车首末站及休憩亭、餐饮及休闲)、东入口主服务区(包括游客接待大厅、纪念品商店、餐厅、客房、管理办公、茶室及酒吧)、四坊(包括油香坊、果蔬坊、百草坊、禅茶坊)、大门(包括东大门、西大门);配套设施:排水设施、供电设施、夜景景观设施景观设施;水系景观;景观构筑及服务设施;场地清理及土地平整;旅游标示牌-景区内外引导标识系统:主入口、各主要功能区入口、各旅游道路交叉口、重点旅游区位设立旅游标识系统、包括各入口标示性建筑、指路牌、导游图、安全提示牌、主要景点介绍牌等;应急救援设施:应急指挥中心、医疗救助点;垃圾处理设施: 包含垃圾桶、垃圾处理站;风光互补节能路灯。

(2)落雁乡旅游风景区

三龙滩水库景区:景观道、交通道、生态停车场、游客中心、景观石、库区观景台、水库管理所、水库景观塔、游船码头、水上餐厅、渔家乐、水上飞机码头、自驾车营地、帐篷营地、房车营地、木屋营地、瀑布观景台、瀑布栈道、沙地卡丁车、人工攀岩壁、沙滩球场、沙雕乐园、山地星空帐篷酒店、森林养生山吧-养生小木屋、山花地景、山地健康步道、采摘篱园、卫生环保设施、室外电力设施、通信设施、室外给排水设施、绿化工程(林果单作、观花观叶单作、地被草甸和药草种植、大乔木风貌林+中药材套种、大乔木风貌+经济作物套种、坡地改台地、陡坡绿化、陡坎及沿路林带)、旅游解说标识系统。

塘峡谷湿地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摆渡车站、竹里水街、竹溪八逸-竹楼、碧涧流泉-观瀑亭、碧涧流泉观瀑栈道、飞来妙笔-玻璃栈道、飞来妙笔-毛笔雕塑、水墨人家、才子诗卷一巨型诗卷雕塑、才子诗卷-诗卷广场铺装、天外神砚-木栈道、天外神砚-大雁造型砚台雕塑、天外神砚-雕塑广场铺装、及第文化馆、峨生书斋、彩虹花田、及第滑道、登科栈道、飞天摇臂观光娱乐项目(飞黄腾达)、状元顶观景平台、落雁飞天水面滑索、卫生环保设施、室外电力设施、通信设施、室外给排水设施。

落雁浪漫小镇:花好月园广场、银河瀑布、钻戒酒店、大地爱神种植带、玫瑰花塔。

盐津万亩农业主题示范园:退耕还林示范带、稻香文化馆、民居村落改造、游客服务中心、风情民宿、生态停车场、农业产品展销中心、园路、木栈道、广场铺装。

2.6运营内容

(1)万亩农业主题示范园-基本农田保护区(一期)的运营内容主要是农业示范区、道路、退耕还林示范区、铺装场地、主入口服务区及稻香博物馆、东入口主服务区、四坊(香坊、果蔬坊、百草坊、禅茶坊)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配套设施、水系景观、景观构筑及服务设施、旅游标示牌-景区内外引导标识系统、应急救援设施、垃圾处理设施、风光互补节能路灯等内容的经营管理、运营维护。

(2)落雁乡旅游风景区的运营内容主要是三龙滩水库景区、塘峡谷湿地级景区、落雁浪漫小镇、盐津万亩农业主题示范园内道路、游客中心、景观绿化、停车场、建筑物、休闲娱乐设施等内容的经营管理、运营维护。

2.7投资规模

本项目估算投资86289.1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63201.86万元,其他费用10494.06万元。最终投资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定价及投资控制原则,以政府或政府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3.采购需求

3.1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3.2合作期限:本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期限暂定30年,其中:万亩农业主题示范园-基本农田保护区(一期)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落雁乡旅游风景区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合作期限最终以签订的ppp合同中约定的为准。

3.3回报方式:使用者付费。

3.4采购范围: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按法定程序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3.5投融资方案

(1)本项目由三龙滩管理局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投资协议》,盐津县人民政府拟授权盐津县天池落雁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池落雁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三龙滩管理局与项目公司签订正式的《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按法定程序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2)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暂定为17300万元(按估算投资的20%)。通过政府出资方出资、社会投资人出资予以筹集(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比例为:政府30%,社会资本70%)。项目资本金配套的金额与比例以项目公司向国内金融机构贷款时确定的金额和比例为准。金融机构要求的项目资本金超过批复投资20%的部分,由社会资本负责筹集。

(3)项目融资:除项目资本金外,缺口部分资金暂定为67599.85万元(其中建设期贷款62591.75万元,建设期利息5008.1万元),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必要时社会资本须无条件提供融资支持防止项目资金链断裂,政府方不提供任何融资担保。

3.6其他要求:合作期内,若项目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的奖励或补助资金,或者争取到国家基础设施专项基金,优先冲减项目贷款或提前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调整政府收益分配比例,资金有明确规定用途的除外。

4.申请人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社会资本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4.1主体要求

4.1.1申请人须是中国境内(含港、澳、台,下同)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4.1.2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4.1.3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4.1.5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2资质要求

申请人的资质要求为: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业绩要求

申请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不少于1项,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中的任意一种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4财务要求

4.4.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所有成员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4.2以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资产负债率不高于(含)85%。

4.4.3申请人具有银行评定的aa级及以上资信等级。

4.5投融资能力

申请人应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7亿元的融资能力证明资料。注: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可以为: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的授信额度证明或合作意向协议(申请人可以提供上述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存款证明出具时间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

4.6信誉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且处罚期未满的。

4.7其他要求

4.7.1申请人拟派驻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壹级执业资格,且具有省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上述人员近6个月(2017年2月-2017年7月)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4.7.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所有运营项目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

6.2地点:盐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盐津县原药监局二楼)。

6.3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企业已三证合一,则后二项不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法定代表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代理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以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6.4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6.5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7.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13日15时00分。

7.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盐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盐津县原药监局四楼开标厅)。

7.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8.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以下网站上同时发布: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中国政府采购网》

(3)《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4)《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9.其他说明

本项目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行资格预审,不接受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后期公开招投标活动。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盐津县三龙滩水库工程管理局

单位地址:盐津县盐井镇黄桷槽新区虹桥2号

联系人:杨付奎

联系电话:1808700685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辰昭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30楼

联系人:李建光

联系电话:13888047599

传真:0871-65749575

11.监督电话

盐津县财政局:0870-6632831

发布时间: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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