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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博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平县博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关于《永平县博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永发改复〔2020〕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平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平县博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2.2建设地点:永平县博南镇(博南工业(物流)园区)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上级补助和自筹,资金已落实。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199.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1686.28万元。本项目位于永平县博南镇(博南工业(物流)园区),项目占地面积为:3009.11平方米(合4.51亩)。项目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工程,建设规模为2000m³/d。新建建(构)筑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3009.11m²平方米,场地土方开挖540.27m³、场地土方回填1436m³、场外管沟土方开挖1530m³、管沟C10混凝土垫层120m³、管沟土方回填1314.5m³、C30混凝土支墩192.9m³、DN600架空钢管229.6m、DN60OHDPE污水管695.4m、D1200跌水检查井25座,2#化粪池1座、跌水池1座、DN1000混泥土雨水管500米,管道土方开挖1500m³、管道土回填1107.5m³、管沟C10混凝土垫层70m³、管道C15混凝土包管327.5m³、2000检查井10座;场内DN300混泥土雨水管67.8米、DN600钢管污水管52m、DN200钢管污水连接管160m;建格栅渠一座132.16m³、合建沉砂池及调节池一座909.44m³,水解酸化池一座901.28m³、综合水池一座(AAO池、二沉池、中间水池及污泥池)2045.27m³、混凝沉淀过滤一体化设备基础一座72m²、消毒池一座109.2m³、储泥池一座48m³、脱水机房54m²、加药间36m²、鼓风机房54m²、配电室36m²、综合楼225m²(含化验、资料、办公室、宿舍、餐厅、厨房、控制室),门卫室20.25m²;场外道路558.35m、场内道路576.82m、围墙大门213.32m,绿化1326.86m²,以及相应配套的基础设施,同时配置项目运行所需的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设备、化验设备。
2.5招标范围:永平县博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主要包括:
2.5.1工程设计部分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2)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优化、配合施工图审查及设计相关配套服务,提供合格的设计图纸报告文件并配合招标人取得相关单位的审查合格意见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相关部门需提供的有关工作内容,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
2.5.2工程施工部分
(1)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施工范围以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
(3)承包人负责组织环评专项验收并达标。
2.5.3设备采购部分:包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验、检测、验收、移交所有内容。
2.5.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整个项目进行分步实施、部分取消或变更项目实施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实施范围为准;
2.5.5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调试试运行、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
2.6计划工期:1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4)项目总体要求: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项目建筑使用功能和建筑技术经济指标满足招标文件和规划条件要求。
(5)安全控制目标:杜绝安全事故。
2.8 本次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评标方式:电子评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要求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联合体单位。
5.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5.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或(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4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具有一个2017年至今签订合同的总投资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具有一个2017年至今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5.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2017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
5.6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的在岗人员。
②具有一个2017年至今签订合同的总投资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与执业资格相对应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或业主证明。
(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要求:
①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主要成员(除项目设计负责人外)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等,建筑专业负责人须为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须为注册结构师,且各类别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
②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主要成员:拟投入的施工管理人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5.7其他要求:
(1)云南省外施工企业需具备省外企业入滇基本信息登记证或根据云建建【2015】342号文规定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gc.gov.cn)进行登记(提供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书或登记信息的证明材料)。
(2)云南省外企业应按云南省相关规定办理完成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或具备有效的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或登记证。
(3)投标人未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5.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5日09 时00分至 2020年6月19日 17 时00分,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网址:http://www.dl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会议现场将文件费用交代理机构,未缴纳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未按上述步骤获取招标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8日 09 时 30分。
7.2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点: 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进行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现场递交刻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1份(密封方式:将刻录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7.5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工程建设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按照招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7.6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6.1投标人须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 www.dlggzy.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7.6.2递交方式为:首先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刻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递交到开标现场,确保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致,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缺一不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电子服务系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平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永平县博南镇博南东路50号
电 话:0872-6521429
联系人:茶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本部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大理分公司地址:大理市下关镇苍山东路386号(银泉酒店向西100米正大汽贸上8楼)
项目联系人:邵航军、钱云伟、臧敏
电话:0872-2312160(大理分公司)、0871-65337174(昆明总公司)
传真:0871-65348547
邮箱:6510431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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