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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g237济宁线(原s205)“畅,安,舒,美”示范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8 阅读: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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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37济宁线(原s205)“畅,安,舒,美”示范路建设工程已由上饶市公路管理局以饶路养字〔2020〕21 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上饶市公路管理局铅山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总投资约为2287.46万元,本项目投资约2019.41万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宜如下: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g237济宁线(原s205)“畅,安,舒,美”示范路建设工程 ;

2.2、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g237济宁线铅山县境内,桩号为k1291+753至k1342+734;

2.3、建设规模:全长50.981公里(其中:k1291+753-k1323+932、k1329+611-k1331+111、k1334+211-k1342+734段42.202公里为2019年省级示范路计划);

2.4建设内容::主要有防护工程(公路两侧路肩拓宽、路肩墙,护脚墙等),景观节点及停车位、绿化(种植路树、铺草皮等)等工程。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及以上;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3个月;

2.8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 指 2015年 03 月至 2020年3 月,以交工验收证书签发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二级及以上公路且单价造价大于2000万(含)及以上的新建工程、改建工程(含附属工程)或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及(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二种或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并要求具备相应财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含备选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最多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4.1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方式采用“非网上开评标”招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04月 28 日至2020年05月8 日,凭其数字证书 ca 锁在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将于2020年5月 9日9时30分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20年5月 9日9时30分,集中地点:上饶市公路管理局铅山分局(铅山县鹅湖大道71号 );

投标预备会时间:2020年5月9 日11时,地点:上饶市公路管理局铅山分局(铅山县鹅湖大道71号 )。

6.2 本项目采用“非网上开评标”招标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5月22日9点30分,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报价承诺法”开评标。

6.3 逾期到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铅山县人民政府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饶市公路管理局铅山分局

地 址:铅山县鹅湖大道71号 邮政编码:334500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3970311026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铅山县滨江花城步行街77号

邮 政 编 码: 334500

联 系 人:吕女士 电 话 :13307031138

监管单位:铅山县交通运输局

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说明事项

1、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根据赣建办[2020]3号、赣建招[2020]2号文件精神,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并严格执行铅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进入公共区域必须先洗手消毒、不随地吐痰等。

2、同时根据赣建招[2020]2号文要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①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②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③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④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2)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如果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

3、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一人进入开标现场,并严格执行铅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进入公共区域必须先洗手消毒、不随地吐痰等。

4、请所有参与开评标人员如实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见下方附表)并现场提交,方可进场参加。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现场测量体温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

参加:□开标□评标

开评标室号

报建编号

标段号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咳嗽、气促情况□有□无

是否在2020年1月30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是,到达时间为:

2020年1月3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江西?□否□是

2020年1月30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是,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存在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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