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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新系统]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七座人行天桥检测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06 阅读: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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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七座人行天桥检测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七座人行天桥检测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706】-158号

3、项目序列号:州公易采【201706】-158号

4、项目联系人:李晓昆

5、项目联系电话:18608596027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城区七座人行天桥检测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35万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日内完成。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红色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财务报告(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完整财务报告 或税务部门审核的 完整财务报告 为准);其他组织,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供应商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特殊资格要求:

1)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查询结果时间以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为准)。

2)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工程桥隧工程专项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及以上 检测资质证书,并具有省级或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9、获取谈判文件信息:

(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7月7日9:00时至2017年7月12日11:00时

(2)购买谈判文件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ztb.qxn.gov.cn/qxntpbidder,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ztb.qxn.gov.cn/qxntpbidder,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须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并支付购买谈判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无效。

(4)谈判文件售价: 300元/套(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10、响应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13日09时40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恕不接受)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开标当天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谈判时间:2017年7月13日09时40分

谈判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开标当天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11、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 35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

(4)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金收款单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

保证金银行账号:38110121050000091

汇入行行号:313707038115(此行号用于汇款时查询准确的开户行)

特别说明:

1、本项目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随机码缴纳,供应商在报名时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随机码。

2、保证金银行账号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填写本项目生成的随机码。

3、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完整的、清晰可见的(不能填写特殊字符如‘*’或其他不是正常的汉字或者文字)。建议投标供应商备注栏填写内容有且仅有随机码,以便汇入保证金。

4、入账时入账打款单上的信息必须与该单位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如果不一致请务必打款前修改自己的诚信库信息保持一致。

联系电话:0859-3121501、0859-3120578;

注:该项目为系统递交保证金方式,建议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缴纳,以便保证金及时到账;保证金到账后无需到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退还也无需办理手续。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并经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盖章确认的数据(该数据开标现场由交易中心人员提交给采购人)为准,保证金未缴纳到指定虚拟账户及未从基本户转出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的返还或不予退还按《贵州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金实行代保管的通知》(黔建招标通[2007]322号)相关规定执行。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时实行“原路返回”方式。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及成交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备注:成交候选人保证金退回需成交供应商将合同原件及成交通知书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传,方能退回保证金。

12、ppp项目:否

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联系地址: 兴义市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晓昆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860859602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椒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传真:0859-3330919

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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