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河口县桥头乡生活垃圾收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口县桥头乡生活垃圾收运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2.1.2招标编号:hhzb20170185
2.1.3采购预算:999200元
2.1.4招标范围:8吨压缩垃圾车1辆、3吨清运垃圾车1辆、勾臂垃圾车2辆、勾臂垃圾箱(2㎡)18个、机动三轮垃圾车(带垃圾箱)3辆、人力三轮垃圾车4辆、垃圾桶(120l)100个
2.1.5供货地点: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2.1.6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2.1.7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培训、验收正常运行,甲乙双方协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3.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财务状况: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为2016年,财务报表提供季度报即可);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①纳税证明材料:供应商201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凭据;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拟派相关人员201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须提供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一家厂家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厂家不能与授权经销商同时报名)
3.2.1 2014年1月至今完成同类项目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合同件)
3.3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无行贿犯罪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原件放置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放置投标文件副本);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所投产品必须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产品公告目录,并提供《改装车产品产品技术参数》网上打印扫描件。
3.6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所需产品(服务),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8日起至2017年5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④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地方)税务登记证;⑤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无行贿犯罪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⑥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⑦厂家出具的授权书;⑧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证书原件、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提供中国环保节能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垃圾收集箱外观专利证书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河口办事处(河口县北山路80号柏鄯璐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明材料带原件报名,并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4.2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每标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www.ynggzyxx.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www.hhzy.net)、河口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xxgk.yn.gov.cn)”等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 人: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河口县桥头乡
联系 人: 许珠江
电话:13466270014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
联系 人:王晓明
电 话:(0873)3426216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