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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合浦县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编号:(工程类)2017155】

发布时间:2017-06-23 阅读: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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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编号:(工程类)20171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浦县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合发改字[2017]145号《关于合浦县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合浦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合浦县。

建设规模:项目分为77个子项目,共建设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72232.93平方米、学生宿舍8377.79平方米、厕所150.49平方米、围墙1106米、挡土墙64立方米、校门(含值班室)98延米。

合同估算价:14754.63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承包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含报建报批)的工期等)为勘察工期:25日历天;设计工期:25日历天;各子项目的计划施工工期按各子项目的实际建设内容和规模具体分为:3层120日历天,4层150日历天,5层180日历天,6层210日历天,附属工程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教学楼、综合楼和学生宿舍工程勘察【地质勘探、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后续配套勘察服务全过程】;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后续配套设计服务全过程,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施工图审图完成后编制工程预算并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室外配套工程(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施工【经审图备案通过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其相关辅助设施建设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及场地平整等内容。

标段划分: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每个乡镇设立的项目班子的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关于印发〈北海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北建施〔2015〕5号)规定的最低配置标准。

3.1.2注意事项:

(1)投标人需具有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

(2)投标人需具有工程项目管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和施工管理等职能机构;

(3)投标人需具有涵盖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包括管理程序和工作标准;

(4)投标人需具有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项目管理人才队伍;

3.1.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3项目地质勘察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证。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合同金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房建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工程竣工(完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只要施工方提供)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7本项目分为77个子项目,分布在合浦县白沙镇、公馆镇、闸口镇、乌家镇、西场镇、星岛湖镇、沙岗镇、常乐镇、曲樟乡、石康镇、石湾镇、党江镇、廉州镇、沙田镇、山口镇15个乡镇;投标单位必须在每个乡镇设立一个项目班子,配备不低于(北建施〔2015〕5号)文的规定;77个子项目在施工阶段都必须按(北建施〔2015〕5号)文的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及关键岗位人员。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4.2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30日(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联系人:王懋(工程类、铁路类0771-5678542)、财务科(0771-2610536)。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及以下报名资料,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文档(光盘)、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等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报名资料:

(1)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施工单位提供);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结构专业负责人的注册结构师执业证书及在本单位缴费的近3个月(2017年03月至2017年05月)依法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设计单位提供);

(3)项目勘察负责人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在本单位缴费的近3个月(2017年03月至2017年05月)依法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勘察单位提供);

(4)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设计单位提供及勘察单位提供);

(5)拟任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及在本单位缴费的近3个月(2017年03月至2017年05月)依法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6)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上述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另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留存。

4.6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17年07月21日10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219.159.197.85:8080/html/9149/index.html)、北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www.bhcetc.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发布、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gxcic.net/)、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xzbtb.cn)。

9.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10.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合浦县教育局

联系人:庞国安

电话:0779-7279799

地址:合浦县廉州镇小北街44号

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慧己、林播

电话:13977961880

传真:0779-3227190

地址:北海市北京路桂成花园大厦d座1602室

11.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监督部门及电话

合浦县住建局电话:0779-7206183。

招标人:合浦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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