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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广南县城南片区“高原特色农业文化区”基础设施ppp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04 阅读: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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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城南片区“高原特色农业文化区”基础设施ppp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04
《广南县城南片区“高原特色农业文化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广南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采用ppp模式(公私合作模式)进行合作建设,并由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
云南科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 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 2014】 2724号)、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 [2014]76号)、《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 [2014]2724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 [2014]113号)和《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4]215号)等有关法规及文件要求对广南县城南片区“高原特色农业文化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 ppp,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通过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合作伙伴负责项目实施。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广南县城南片区“高原特色农业文化区”基础设施 ppp建设项目
1.2项目授权主体:广南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
1.3项目实施机构: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项目采购人 :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科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1.6项目概况
广南县城南片区规划总面积 1700亩,其中可开发净用土地面积 510亩、道路总占地面积 470亩、已利用及公共设施用地面积 720亩,建筑规划容积率 2.39,建筑密度 31.1%,绿化率 35%。
二、项目合作及投资方式
2.1项目合作方式
( 1)合作关系: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广南县人民政府授权项目实施机构,与本次采购选择的社会资本方通过合同谈判签署《谈判备忘录》。并根据《谈判备忘录》修订完善ppp协议后,报经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得到批准后正式与中标社会资本(或其授权子公司)签署正式的《ppp协议》。项目实施机构与成交社会资本方(或被授权的子公司)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巜ppp协议》和《ppp项目实施方案》按约定的投融资结构设立项目公司。
( 2)合作内容:
a项目范围:由中标人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移交。
b政府方提供的条件: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可研编制及报批、建设用地的征地及选择监理单位等相关前期工作;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人(即中标社会资本)设立的项目公司签订项目 ppp合同,按项目合同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服务费和履行合同项下其他责任和义务。
c中标人(即中标社会资本)及其项目公司承担的任务: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实施、运营维护和资产管理全过程负责,政府以财政补助的形式对项目可行性缺口进行补贴,以可开发的土地挂牌出让收益为回购保障,该可开发的土地挂牌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回购项目建设工程款。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并保证移交后的设施等不影响其功能和使用。
d建设期: 1年。
2.2工程投资说明:
( 1)工程估算总投资 28000万元;
( 2)项目总投资为估算价,具体各期投资额以按实结算的原则,由中标人(即中标社会资本)按双方约定的计算依据,编制投资结算书送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并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后的结算投资定案为准。
( 3)在政府方确定启动建设时间后由项目实施机构及中标人(即中标社会资本)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投资、建设和运营。
三、资格预审申请人(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 本项目允许一体化投标或联合体投标参与本次 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若为一体化投标的,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满足 3.3项资格要求内容;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资质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融资能力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与项目总投资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融资能力,并保证中标后项目资金如期足额到位,顺利实施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和维护管理,报名截止时间前将 1亿元现金打入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详见采购人指定银行账户)、并出具相应银行转账证明,同时出具融资信用担保。 (如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以上材料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2)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2)施工能力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施工方应满足)
3)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 2011年至今)已完成 1个类似性质、规模(合同金额 1亿元以上的市政工程或市政综合工程)的施工工程项目。(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施工方应满足)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较强的融资能力,近三年( 2013年 -2015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施工方应满足)。
5)项目经理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施工方应满足)
6)其他要求:
①云南省省外企业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施工方应满足)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施工方应满足)
③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 2人,质检员不少于 2人,安全员不少于 2人。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应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dbj53/t-69-201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施工方应满足)
7)法律要求:
①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述的不良行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②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查询对象: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开具时间须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施工方应满足)
③申请人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凡在文山州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对已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施工企业,应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本州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对未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新进施工企业,应由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对近两年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和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还没有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在文山州参与新项目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施工方应满足)
3.2 广南县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参与申请本次 ppp项目。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三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 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五、资格预审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报名时间: 2016年 11月 7日 08:00时至 2016年 11月 11日 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注册报名流程见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http://jyzx.yngn.gov.cn/ )办事指南,报名注册审核及办理时间上午 08:00-11:30分,下午 14:30-17: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电话: 0876-5622148), 未通过网上报名的申请人不能参与资格预审,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2索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及方式: 2016年 11月 7日 08:00时至 2016年 11月 11日 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按网上报名方式确认报名成功后,申请人自行在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jyzx.yngn.gov.cn/)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内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同时申请人需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资格预审文件费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 100.00元),售后不退。(缴纳报名资料费时限同索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一致) 未通过网上报名和未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的申请人不能参与 资格预审,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5.3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及单位名称,后致电至云南科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确认款项。
5.4缴纳资料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云南科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 53001677136050518778
开户机构:建行文山望华分理处
联系电话:罗女士 13099698788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 11月 29日15 时 00分, 地点为 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 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南县政务网”五个网站发布,请各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否则后果自负,请各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八、采购人指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广南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账 号: 4300004684090012
开户机构:广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联系电话:李先生 18183768655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南县城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18183768655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科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阳光文新大道 7幢 1单元 202
邮编: 663000
招标代理联系人:钱女士、周先生、陆先生
电话: 0876-2129187
传真: 0876-2129187
日期: 2016年 11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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