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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山市永昌路(大保高速-东环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隆阳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批复文号:保发改投资[2017]3号文。招标人为隆阳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保山市永昌路(大保高速-东环路)道路工程,市政道路(城市主干道),全长7.17公里,建安工程费估算约7.492亿元。
2.2项目地点:保山市板桥镇
2.3计划施工工期:12个月(含设计及施工工期);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前期工作,以及设计和与之相关服务工作并通过审查;市政道路及其附属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照明工程、信息工程、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以及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以招标文件技术资料为准)。
2.6 本项目标段划分情况如下: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本项目发包人使用需求,各阶段设计图纸及资料齐全,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规范,图审一次性通过;
(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布的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3.2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3家),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资质条件: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必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施工单位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工程业绩: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市政道路项目设计及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仅对承担设计、施工的联合体成员要求),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材料等作为证明材料;
3.5 人员团队要求:
1)本项目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须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近一年(2016年)的社保缴纳证明,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一项市政道路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能够反映项目经理的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材料;
2)本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近一年(2016年)的社保缴纳证明,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一项市政道路项目设计的设计负责人,并提供能够反映设计负责人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
3.6省外设计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入滇备案证;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即可。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基本信息登记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请查询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办事指南;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载明内容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说明: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是竣工验收证明及能够反映工程规模的合同(原件),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是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于2017年0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511室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联合体协议书、建造师注册证及社保缴纳证明、注册工程师注册证及社保缴纳证明、业绩证明材料、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
注:原件查验后退还,复印件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8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二号楼4楼)第二开标厅。
5.2开标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4月18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4楼)第二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和《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阳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人民西路328号(6路车场斜对面)
邮政编码:650032 联系电话:0871-65381676
传 真:0871-65381676 联 系 人:刘阳、郭鹏
开户全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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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报名,请在投标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商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商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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