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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贵安新区海绵城市试点两湖一河PPP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BZ2016-N2009)

发布时间:2016-10-21 阅读: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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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贵安新区海绵城市试点两湖一河PPP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BZ2016-N2009)。

二、采购条件

经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批准,对贵安新区海绵城市试点两湖一河PPP项目(下称本项目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与运营。管委会授权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下称“规建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和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采购人)委托,就贵安新区海绵城市试点两湖一河PPP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采购,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启动资格预审程序,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三、项目内容及投资规模

月亮湖公园、星月湖公园位于贵安新区中心区中部,是中心区最主要的雨水调蓄湿地。贵安新区海绵城市试点两湖一河PPP项目按汇水片区,将月亮湖公园建设、星月湖公园建设工程打包,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的连片效应。

1.月亮湖公园

月亮湖公园位于贵安新区中心区南部,公园四周分别以中心大道、百马路、贵安路、轨道环线为界,南北长约2800米,东西宽约1800米,总规划用地面积约4681090平方米(约7021.60亩),其中绿化面积约2417262平方米,铺装面积约83535平方米(含园路、广场等),水体面积约1410000平方米,其他用地面积约770293平方米。月亮湖公园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面积约746亩,二期面积约6275.6亩。

2.星月湖公园

星月湖公园位于贵安新区中心区核心位置,环城水系北端,北临天河潭大道,西南与京安大道相接,东侧为凌云大道(目前为规划道路),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987756平方米(约2981.62亩),其中绿化面积约1098822平方米,铺装面积约171888.94平方米(含园路、广场等),水体面积约588005平方米,其他用地面积约129040.06平方米。星月湖公园分三期实施,其中一期面积约642.2亩,二期面积约895亩,三期面积约1444.42亩。

3.PPP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PPP项目的实施内容分为增量建设和整体运营两部分:

①增量建设部分

增量建设部分包括月亮湖公园二期和星月湖公园二、三期的投资建设。其中,星月湖公园二期施工划分为两个标段(工程费用共约22115.82万元),一标段为绿化工程(工程费用约9428.30万元),二标段为园建工程(含LID设施)及水电综合管网(工程费用约12687.52万元),二标段已由贵州贵安市政园林景观有限公司(下称“市政园林公司”)完成施工单位招标工作,项目公司组建完成后,应与市政园林公司及二标段施工中标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承继市政园林公司与二标段施工中标单位签订的施工协议,二标段施工协议的甲方变更为项目公司。

此外,增量建设部分还包括月亮湖公园一期和星月湖公园一期范围内的LID设施提升改造,涉及的投资分别计入月亮湖公园二期和星月湖公园三期的建设投资中。

综上,增量建设部分估算总投资约186661.45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征地拆迁费用不纳入PPP项目总投资),工程费用约162991.50万元,其中:月亮湖公园二期估算总投资约120671.03万元,工程费用约106170.52万元;星月湖公园二期估算总投资约25834.51万元,工程费用约22115.82万元;星月湖三期估算总投资约40155.92万元,工程费用约34705.16万元。项目内容和投资规模以招标文件为准。

2)整体运营部分

整体运营部分包括月亮湖公园一、二期和星月湖公园一、二、三期的整体运营维护。

项目内容和投资规模以最终批复的可研报告为准。

四、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十三年(13)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一(1)年,运营期为十二(12)年,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增量BOT+整体运营”的模式进行运作,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授权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由规建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中标社会资本应与市政园林公司合资组建项目公司。规建局与项目公司签署PPP协议,授权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经营期,约定项目公司在合作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工作,并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需将本项目相关设施完好、无债务、不设置担保地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本项目增量建设部分估算总投资约186661.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支持40000.00万元(35000.00万元用于补贴建设资金,剩余的5000.00万元用于运营补贴)。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静态总投资(减中央资金建设期补贴)的25%,即37915.36万元,其中,市政园林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以货币方式出资7583.07万元,占项目公司20%的股权,社会资本方以货币方式出资30332.29万元,占项目公司80%的股权。注册资本金应在项目公司成立后三十日内,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按照持股比例同步出资到位,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剩余资金113746.09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股东贷款等方式筹集,具体融资工作由社会资本方负责,本项目可接受的债务融资成本为中国人民银行五年期以上基准利率上浮10%以内。如果未来政府方帮助项目公司取得政策性低息贷款,则建设期利息按实际利率计取,运营期节约的融资成本(低于当期中国人民银行五年期以上基准利率的部分)归政府方所有,直接从当期应当支付的服务费中进行抵扣。

六、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主体要求

1)申请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2)如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联合体内的成员不得超过四(4)名;

3)如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联合体需明确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资金筹措和项目建设、运营阶段的主办、沟通、协调等工作;

4)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参加投标;

6)若归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多个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均进入前九(9)名,仅保留得分最高的前两(2)名独立申请人或所属联合体,并由不归属于该母公司(或集团)的其他申请人按得分高低依序递补。

7)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2.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具备该两项资质即可)。

3.业绩要求

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五年内,申请人至少具有一(1)项投资或建设合同金额2亿元(含)以上园林绿化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已签署的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作为证明文件,日期以竣工验收备案日为准。

4.财务要求

1)截至20151231日,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2)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银行可用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

3)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申请人在贵安新区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开设的资金账户内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3.03亿元。

5.技术能力

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6.法律要求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没有严重违约违规行为,也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述的不良行为。

五、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项目采购人从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中,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选择前九(9)名进入下一阶段投标。若归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多个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均进入前九(9)名,仅保留得分最高的前两(2)名独立申请人或所属联合体,并由不归属于该母公司(或集团)的其他申请人按得分高低依序递补。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不足三(3)名时,项目采购人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六、资格预审报名

1.报名时间:20161024日至20161114日(每工作日900分至1700分)

2.报名地点:;

3.报名提交资料:①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报名资料中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1024日至 20161114日(每工作日900分至1700分)

2.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腾祥迈德国际A215楼(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300元。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1151000(北京时间)

2.申请文件递交地点: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资格预审时间:201611151030(北京时间)

4.资格预审地点:同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九、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项目采购人:     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址:贵安新区临时行政中心

联系人:周先生

  话: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腾祥迈德国际A215

联系人:代先生、张先生

  话:0851-86819556

 

 

时间:20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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