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区新建第三水厂起重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fxdhw-2016-009)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01
江西省广丰县信达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丰区新建第三水厂起重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fxdhw-2016-009)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上饶市广丰区信达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丰区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经广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就其所需的广丰区新建第三水厂起重机采购安装项目实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fxdhw-2016-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丰区新建第三水厂起重机采购安装项目
三、采购方式:电子化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
编 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及要求 | 数 量 | 预算价 |
1 | 起重机 | 国标产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3台 | 27万元 |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manage/gcs/null.asp?id=58867);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原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原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4)本次投标供应商应必须为起重机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
5)投标供应商若为代理经销商则需提供生厂厂家唯一授权书(原件)
6)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法人可不提供)及投标人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合同项下所有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质保期内如需维修要在24小时内响应。
六、报名时间及相关费用: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01日至2016年11月19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5日09:30分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5日15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用于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锁)
2、开标地点: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室。(广丰县大塘路房管大楼)
八、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请在开标前3天16:00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否则视为接受。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女士电话:0793-2633980
采购单位联系人:姚先生电话:13576387576
上饶市广丰区信达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