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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上饶市货场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4 阅读: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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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建饶高管建招字[2020]17号

上饶市货场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已经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经发局的饶高经发字【2020】12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上饶市货场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2、工程建设地点:上饶市货场路位于上饶市高铁新区,总体呈动西走向,起点位于紫阳大道,终点为吴楚大道。

3、工程规模:路线长度约为3328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6米。

4、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9654.60万元,工程建安费约8142.67万元。

5、本项目设计费:80万元(包干价)。

6、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套等设施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6、设计周期:20个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深度图纸。

7、本工程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本企业本工程开标当月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5、业绩材料要求:投标企业须提供一个开标当月前36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项合同设计费在8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设计业绩不少于2个(达到80%即可)。业绩一律凭2种以上(含2种)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设计合同、主要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

注:投标企业提供的设计业绩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址及委托单位联系人和电话,以便本项目招标单位核实业绩的真实有效性,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业绩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拟派各专业负责人:需提供项目设计人员注册资格证或职称证。

序号

专业

注册资格或职称

人数

1

道路

道路专业工程师职称

1人

2

给排水

给排水工程师职称

1人

3

电气

电气专业工程师职称

1人

投标人视项目需求自行配备其他岗位人员,岗位人员专业以岗位证书为准,拟派本项目所有设计团队人员均须提供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

7、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8、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在江西省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原已成功办理勘察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

9、投标单位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dex.html)。

10、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new_index.html)”查询,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11、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1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号)执行,外省投标人按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执行。

2、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三、其他说明

1、对于中标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本次招标未中标投标单位设计费不予补偿。

3、本工程设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为纸质开评标。

2、文件获取: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附件材料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时间与流程将在招标文件或补充公告中说明;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www.jxtb.org.cn)、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等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饶市高铁农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93-8201916

招标代理:上饶市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793-793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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