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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寻乌县滨河东路(林业大桥至石圳桥)防洪墙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9 阅读: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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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寻乌县滨河东路(林业大桥至石圳桥)防洪墙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寻乌县长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寻乌县;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2.3招标金额:约1299万元;

2.4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

2.5计划工期:2020年6月18日-2020年9月15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授权委托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投标代表,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 30 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20 年5月19日起至 2020 年6月8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6月9日14时30分,地点为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有关事项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被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资格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7.3施工标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中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进行注册登记,独立核算并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税收。

7.5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未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标后由招标人进行查询,如发现投标人(含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7.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施工单位存在类似情况的,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施工合同,并按有关法律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7.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需通过虚拟账户转入。

7.8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其它要求见招标文件。

8.重要事项:

①开标期间,为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各投标人必须佩戴口罩,并保持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减少进出场人员数量,每个投标人原则上只允许派一名授权代表进入开标现场。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 14 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 37.3℃的。

③各投标人需对拟派参与开标的人员进行健康情况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④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关于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服务公告》中的《进入寻乌人员健康状况申报表》和《告知书》(需提前填写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⑤自开评标次日起 14 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督机构。

⑥其他相关防控要求按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 号文)文件规定执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寻乌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地址:寻乌县长宁镇新桥西路61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517017908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13672299905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长征大道1号中航公寓东座1301室

监督机构:寻乌县水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283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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