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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广东省]佛山市禅西大道南延线工程(樵乐路至佛山一环段)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2018-05-09 阅读: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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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佛山市禅西大道南延线工程(樵乐路至佛山一环段)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佛发改交能[2018]17号文

批复单位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佛山市禅西大道南延线工程(樵乐路至佛山一环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禅西大道南延线工程(樵乐路至佛山一环段)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交能[2018]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禅西大道南延线工程(樵乐路至佛山一环段)起点位于禅西大道二期工程主线终点,桩号k13+400。路线由北向南依次与樵乐路(s363)、沙滘大涌、富兴路相交,终点位于乐从镇罗沙管理区内,并与佛山一环南线相交,终点桩号k17+319.963,路线总长3.92公里。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5040.3501万元,其中建安费为54526.8608万元。

本项目公路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主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8车道,设计速度80km/h。辅路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50km/h。全线采用主辅路断面设计,主路交叉口采用立体交叉方案,辅路交叉口按“右进右出”考虑。路面采用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全线共设立交3处,中桥1座,大桥4座(含跨线桥3座),涵洞3道。具体建设内容以经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只设一个合同段。

招标范围:包括佛山市禅西大道南延线工程(樵乐路至佛山一环段)范围内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照明工程、机电工程、交通工程(包括智能交通)及沿线设施、环保绿化、线外工程及其他工程等的勘察设计(具体建设内容以经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工作内容: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勘察(含地质钻探、物探,包括初测和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桥梁工程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如有)]、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三级工程量清单)、勘察设计所需要的专题研究报告、征地拆迁图和拆迁工作量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含招标配合及施工现场配合)等工作(包括配合完成国土、规划等行政部门报建工作)。

2.3 勘察设计周期

投标人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项目情况提供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勘察设计方案,经招标人同意后实施。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勘察设计周期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配合调整,但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由此引起增加的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此因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另一方必须为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的单位,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信誉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佛山市交通运输局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5)投标人在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最新年度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

(6)投标人在佛山市公路设计企业最新年度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的;

(7)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围标串标、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行为;

(8)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注:以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资料,与履约信誉材料一并装订。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3.6根据《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3部门关于建立佛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8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等规定,本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评标委员会将核对投标文件中资料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资料的一致性;投标文件所附资料需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资料一致;若出现不一致现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内容及信用等级除外),投标人未录入信息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信息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

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7 其他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缴交招标文件费用(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4.2报名时间:2018年5月9日14时00分起至2018年5 月16日 14 时 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18年5月28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6.2.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8年5月30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5月30日9时30分。

6.2.2开标时间:2018年5月30日9时30分。

6.2.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指定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补充修改的,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价法。

9.4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佛陈路绀现村路段88号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757-26365142 传 真:0757-26365138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佛山分公司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10

联 系 人:伍 工、杨 工

电 话:133805256400757-86269553 传 真:0757-86269553

发布人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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