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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文纪念园(渝水区殡仪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26 阅读: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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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文纪念园(渝水区殡仪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赣建渝招字[2018]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余市人文纪念园(渝水区殡仪馆)建设项目已由新余市渝水区发展和改革局渝发改字[2018]140号审批建设,招标人为新余市人文事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自有资金及融资贷款。项目经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政府批准,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

(1)       项目总投资

根据新余市渝水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工程项目总投资19945.58万元,其中殡仪服务中心投资4305.68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投资(招标控制价):

(一)建安费控制价:约7579万元,其中房屋土建工程为1630万元,市政、园林等其它工程部分为4169万元,墓碑墓穴材料费1200万元,不可预见费(按不含墓碑墓穴价的10%计列)580万元。

(二)设计费控制价:以项目建安费用为基数,按费率2.2%计取

(2)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项目基地外围靠近省道 S235及仙女湖大道,现已获得规划选址意见及土地预审意见。

(3)       项目总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新余市人文纪念园(渝水区殡仪馆)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88.4亩,其中水体部分面积约95.53亩,拟分三期进行建设。本项目设计范围为一期项目,即:总占地206.58亩,殡仪馆区94.24亩、墓区100亩、入园道路12.34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2000㎡,主要包括业务区、悼念厅、火化区、骨灰寄存区等,含墓碑、墓穴设计。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施工方实施)内容:殡仪馆区94.24亩、墓区100亩、入园道路12.34亩,共206.58亩,包含殡仪馆的房建、景观(道路、绿化、水体改造、景观小品等)以及一期墓园区的建设。

(4)       招标范围

包含地质勘察设计(含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服务等所有设计服务内容)、工程物资采购(但不含殡葬设备采购)、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       质量标准:合格。

(7)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42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11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1231日,其中2019430日完成殡仪馆建筑火化车间(满足2台火化机具备动用条件)及相应的悼念厅,建设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资格标文件);

设计单位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组织结构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但不含临时建造师)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关键岗位(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具有有效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还应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标后均需押证上岗);

④施工负责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提供开标之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和身份证;

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由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由项目施工负责人担任;

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勘察设计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应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经审计的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或上市公司年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②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③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开标之月前36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

备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誉要求的资料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5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②外埠来赣勘察设计单位及人员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及人员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备案,并通过审核(提供“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信息”系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8926日至20189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在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西大道1958号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裙楼三楼大厅)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应提供3.1~3.3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101709:30时,地点为: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余市人文事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饶先生

联系方式:18979089111

    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沿江路1388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李先生

联系方式: 0790-63410650791-86123615

    址: 江西省新余市城北仰天岗大道398号新雅国际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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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截止时间

    2018-09-30 17:00:00

  • 采购人

    新余市人文事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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