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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凤庆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1 阅读: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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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凤庆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正公告:

公告类型:

竞争性磋商公告

结果公告类型:

中标公告

成交公告

终止公告

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万元):

发布日期:

2019-12-11

公告有效时间:

2019-12-12至2019-12-18

机构项目编号:

fqzczx2019001

项目名称:

凤庆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二次)

项目联系人:

禹吉云

项目联系电话:

15240930520

采购人单位名称:

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凤庆县滇红路南段

采购人联系方式:

15240930520

代理机构:

凤庆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凤庆县滇红路南段会展中心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008836406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开标时间:

中标日期/成交日期/废标、流标日期:

入围价格:

价格调整规则:

优惠条件:

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日期:

资格审查地点: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信用查询: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5、供应商须是叁类以上(含叁类)汽车维修企业;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0

投标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公告审查资质的时间:

开标时间/谈判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12-24 09:00:00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获取询价文件的开始时间:

谈判文件止售时间/获取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网上获取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更正事项、内容:

/

审查标准、方法或者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12-24 08:30:0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12-24 09:00: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开始时间或者询价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19-12-12 09:00:00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结束时间或者询价公告报名结束时间:

2019-12-18 18:00:00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磋商文件或者询价公告审查资质的地点:

网上获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文件的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文件售价(元):

0

开标地点/获取谈判文件地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报名地点:

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废标、流标的原因:

null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日期:

原公告项目名称:

原公告地址:

采购品目名称: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行业划分:

社会保障

其它补充事宜:

/

招标文件编号: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行政区域:

临沧市

采购计划编号:

fqzczx2019001

添加供应商

中标供应/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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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中标金额/总成交金额(万元):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是否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者采购:

是否允许联合体: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是否是联合体:

组成单位名称: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中标社会资本法人/成交社会资本法人: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主要中标条件/主要成交条件: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牵头单位名称: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附件:

凤庆县公车维修及保养采购文件.doc

点击次数:

72

公告正文

凤庆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凤庆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对通过已审批的“凤庆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二次)”入围资格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诚邀符合资质条件、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fqzczx2019001

2、项目名称:凤庆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二次)

3、采购内容:凤庆县299辆公务用车(具体数量会因新增、报废等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维修和保养、服务进行入围选取,具体如下: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保养

机动车总成修理、维护及专项修理。

5家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采取“一年一评价、一年一签订”的方式,由公务用车所属单位对入围的定点维修单位实行按项目、按年度进行考核评价,综合考核评价合格,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在服务周期内,因政府集中采购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二)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信用查询: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5、供应商须是叁类以上(含叁类)汽车维修企业;

三、本项目需要遵循的政府采购政策

1、《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23号)。

2、根据《财政部的法规依据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相关规定,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3、《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鼓励性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9〕9号)有关规定和要求,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6、云南省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本项目对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的评审:■适用 □不适用

四、评审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发布和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上午9:00时至2019年12月18日下午18:00。

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服务商可点击本公告“附件”一栏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上午8:30,递交地点为: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上午9:00。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保证金缴纳

(一)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3日下午18:00 时以前。

(二)金额:金额10000.00元,壹万元整。

(三)形式: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须进账),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中提交,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和网上确认不成功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现金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四)退还形式:投标保证金最终退还到投标人的对公账户。

(五)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凤庆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庆支行

银行账号:53050177614300000199

财务电话:0883-4262813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询价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谈判申请文件的;

2.供应商在询价申请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递交询价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未送达的。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采购人不承担其他网站上的信息真实性。

其他

专家评审服务费由入围供应商共同负担,标准按云公管发[2017]22号文件执行,开标后由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统一收取后打入评委账户。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凤庆县机关事务局

地址:凤庆县滇红路南段

联系人:禹吉云联系电话:15240930520

集中采购机构:凤庆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凤庆县滇红路南段会展中心1楼

联系人:龚志荟联系电话:18008836406

张晓彤联系电话:1800883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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