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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2017年湛江供电局直属售电管理装置修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31 阅读: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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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2017年湛江供电局直属售电管理装置修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湛江供电局直属售电管理装置修理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下达湛江供电局2017年第一批计量装置材料费及营销修理项目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建设资金为省级公司投资,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湛江市

2.2建设规模:2017年湛江供电局直属售电管理装置修理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41万元。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质保期:合同期满后柒个月。(具体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对湛江直属地区14316台售电管理装置设备故障维护修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范围的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3.2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

3.3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3.4项目经理的要求:已在投标单位合法注册且执业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5承诺遵守湛江供电局信息安全管理条约并签署安全保密协议;

3.6本次投标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网上下载的加盖湛江中汇电力咨询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4月1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4月7日17时00分00秒,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招标代理机构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供应商登记审核咨询电话:020-85125297(广东电网)、020-38122543、020-38122545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8122567、020-38122559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投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在线支付或现场收取标书费,标书费发票统一在开标现场领取。

(2)注意事项:

①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申请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②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提交。

③标书费采用现场缴费的,需在系统中提交标书费购买申请并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从开标日起4个月内未领取发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保证金需在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商务、技术、投标函及报价书投标文件需同时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u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文件)。

(1)电子版投标文件(线上递交)开始递交时间:2017年4月7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4月27日9时0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时间:2017年4月27日8时30分00秒至2017年4月27日9时00分00秒。递交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海滨大道南21号湛江中汇电力咨询有限公司103室。

5.2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要求(以下前3项资料均需提交原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数字证书)效力证明

(4)被授权人近一年在所在单位缴交社保费用记录凭证复印件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招标代理机构:湛江中汇电力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海滨大道南50号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海滨大道南21号

联 系 人:冯工联 系 人:梁工

电话:0759-2528072电话:0759-2226038

8、监督和投诉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投诉书格式见附件),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海滨大道南50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监察部,邮政编码:524005;投诉邮箱:zjgdjb@gdzj.csg.cn;投诉电话:(0759-2528729)。

2017年3月31日

附件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xx年xx月xx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投诉对象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一、投诉及处理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上述格式。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纪检监察部

地址:湛江市海滨大道南50号

邮编:524005

联系人:严彬

联系电话:0759-2528729

投诉邮箱:zjgdjb@gdzj.csg.cn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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