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昆明海关机关2017-2018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6-11-02 中国国际招标网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昆明海关机关2017-2018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昆明海关机关2017-2018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o53000000003160024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653146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618
联系方式: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0871-630162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练荣婷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3.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3.2.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且经营范围应涵盖车辆维修;3.2.2谈判申请人具有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许可的车辆维修一类资质的汽车维修机构;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11月02日 08:30至2016年11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参加谈判者请于2016年11月02日起至2016年11月0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七采云端交易平台(http://www.qcydw.com)或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ynzbw.com),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注:建议使用微软的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不要使用第三方浏览器;如果遇到无法网上支付问题,请注意浏览器提示,注意启用银行控件即可;咨询联系电话:400-850-3300、0871-65338808
三、其它补充事宜:
2.1 项目编号:
o530000000031600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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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包括昆明海关机关2017-2018年度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以及全省范围内的应急、急救、专业拖车、维修车辆接送、背车、施救等服务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需求及技术要求”。
2.3 服务期限:二年。
2.4 服务地点:
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
618号。
2.5 质量要求:维修保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2.6采购预算: 根据委托方每次委托数量确定。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65314655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0e-6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6年11月02日起至2016年11月0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七采云端交易平台(http://www.qcydw.com)或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ynzbw.com),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注:建议使用微软的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不要使用第三方浏览器;如果遇到无法网上支付问题,请注意浏览器提示,注意启用银行控件即可;咨询联系电话:400-850-3300、0871-65338808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4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6年11月02日 08:30至2016年11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6年11月10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0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2楼评标一厅。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11月10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2楼评标一厅。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资金已落实,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
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昆明海关机关
2017-2018
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括昆明海关机关2017-2018年度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以及全省范围内的应急、急救、专业拖车、维修车辆接送、背车、施救等服务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需求及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