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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kccz-2017-0119:东川区城市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20 阅读: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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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城市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kccz-2017-0119

1、资格预审公告内容

1.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东川区城市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已批准采用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合作建设,并经东政办发〔2016〕135号批准建设。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昆明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东川区城市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通过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合作社会资本。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概况

1.2.1.1建设地点:昆明市东川区。

1.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和城市风貌整治。其中:(1)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包括道路、交通、照明、排水、绿化、管网、拆除改造等。(2)城市风貌整治包括建筑风貌整治、城市零星地块整治、城市家具布置、夜景亮化、广告店招整治等。

1.2.1.3运营内容:本项目的运营内容主要是道路的占用、维护使用(不包括道路的清扫保洁)、公交站台的广告及冠名管理、路灯灯杆广告管理、路边停车泊位和停车场的管理以及道路通信排管的管理等内容。

1.2.1.4前期已完成内容:可研报告编制、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至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已完成。

1.2.1.5技术标准:

道路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设计速度

(km/h)

车道

路面结构类型

路面结构设计荷载

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年)

抗震设防烈度(度)

雨水管取设计重现期(年)

1

石羊路

主干路

40

双向4车道

沥青混凝土

bzz-100型

20

9

2

2

通宝路

主干路

40

双向4车道

20

9

2

3

白云街(北段)

支路

20

双向2车道

15

9

2

4

桂苑街

次干路

30

双向2车道

15

9

2

5

集义路

次干路

30

双向2车道

15

9

2

6

团结路

次干路

30

双向2车道

15

9

2

7

春晓路

次干路

30

双向2车道

15

9

2

8

炎山路

次干路

30

双向2车道

15

9

2

9

白玉路

次干路

30

双向2车道

15

9

2

10

东海路

次干路

30

双向2车道

15

9

2

11

通达路

次干路

30

双向2车道

15

9

2

12

入城口

次干路

30

双向2车道

15

9

2

13

市府街

支路

20

双向2车道

15

9

2

14

文苑巷

支路

20

双向2车道

15

9

2

15

碧云街

支路

20

双向2车道

15

9

2

16

驼峰路

支路

20

双向2车道

15

9

2

17

团结路

辅路

支路

20

双向1车道

15

9

2

1.2.1.6本项目可研估算投资71422.30万元,预计投资70354.19万元。

1.2.2招标范围

1.2.2.1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一运营一移交”模式(build- operate一transfer,简称bot)。招标范围为选择东川区城市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的合作社会资本方,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按ppp项目投资协议的约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施工、采购、运营管理维护和移交工作。

1.2.2.2政府将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为:东川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建投公司”)。

1.2.2.3项目投融资结构

(1)本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双方按股权比例分别出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设定为项目可研估算总投资的20%,即为14284.00万元,扣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外,剩余资本金在自ppp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止60日内到位。若资本金额度因融资需要等原因增加,则由社会资本方全部承担,但股权比例不变。

(2)缺口部分56070.19万元由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筹集。

(3)政府出资资本金来源于国家及省市级补助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和区财政配套建设资金;申请人出资资本金来源于自筹;缺口资金来源于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形式筹集。

1.2.2.4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

1.2.2.5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补贴部分与绩效考核挂钩,即ppp项目合同最终确定的政府补助金额的约定一定比例与绩效考核挂钩。绩效标准将主要集中在在路面使用性能、路基养护状况、沿线设施养护状况等,具体指标及权重见ppp项目合同约定。

1.2.3质量标准

(1)建设标准:按照相关建设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一次验收合格,交付运营;

(2)运营标准:满足昆明市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使用要求,无昆明市标准时参照国家标准。

1.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1.2.5本项目按照ppp+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同时也将成为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总承包人。

1.2.6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行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个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足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1.3申请人资格要求

1.3.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3.2法人资格: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1.3.3资格要求: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1.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注册单位需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市政投融资或建设或运营项目管理经验。

1.3.5申请人业绩要求:申请人2011至今在中国境内具有至少1个投融资或建设或运营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项目投资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含高速路))。

1.3.6财务状况:

(1)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1.3.7投融资能力:

(1)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申请人总资产在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2)申请人具有银行授信可用额度或银行存款证明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的投融资能力。

1.3.8商业信誉:

(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受到行政调查,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和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10申请人应严格执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规定。申请人的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申请人单位注册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还应向采购人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1.3.11云南省省外企业须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入滇备案信息登记,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1.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申请)均无效。

2.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获取

2.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响应者,请于2017-04-19 15:52至2017-04-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格预审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

2.2采购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3.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递交

3.1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5-10 08:30。

3.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资格预审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回执”,资格预审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响应文件;

3.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昆明市东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川区凯通路77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www.kmcsn.com)上发布。

5.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昆明市东川区古铜路21号

联 系 人:毛祥满

电话:15287188463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2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系人:徐祖振(15912126090)、田杰(13769130176)

电话:(0871)68338999

传真:(0871)63145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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