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停车场专项规划(2016-2030年)
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公告(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受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蒙自市停车场专项规划(2016-2030年)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申请人参与本项目。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蒙自市停车场专项规划(2016-2030年);
(二)项目编号:yngn-qf2017082
(三)采购范围及内容:
文澜片区、雨过铺片区及两海周边片区,研究面积约156平方公里;重点研究范围包括文澜片区和雨过铺片区,研究面积约91.16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主要包括蒙自市停车场专项规划。
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现状分析。分析评价现状道路交通条件、停车场布局现状、停车场服务水平、蒙自市汽车保有量发展水平及基础设施规模等,剖析制约停车场建设的根源。
(二)明确目标。把握城市交通发展态势,分析城市汽车发展环境,预测规划年的汽车出行及保有量特征,科学合理确定停车场结构层次、个数和密度、服务水平、规模的指标和目标,提出相应的配套发展策略。
(三)方式结构。确定停车场建设的模式结构,确定停车场建设中充电设施的配建预留比例。
(四)场站布局。包括公交首末站(枢纽站)。根据场站的功能、服务车辆数、线路数、用地条件等,合理确定场站的等级、规模。
(五)保障措施与建议。
(六)蒙自市停车场专项规划的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图纸及基础资料汇编,建立电子文档和对应的纸质文档。
(四)编制服务周期:90天完成。
(五)采购预算:43.60万元;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运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研发能力和资金筹措能力的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且担任过一个(含一个)以上类似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须具备工程师及工程师以上职称。
(3)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须实际进驻并参与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
(一)凡欲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请于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到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办事处(蒙自市文汇路中段蒙自医药公司院内附楼二楼)进行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每套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00元),售后不退。
(二)邮购谈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报名时间以收到报名文件和邮购款时为准。
四、递交谈判文件及谈判时间、地点
(一)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1日上午10:00;
地点为: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办事处(蒙自市文汇路中段蒙自医药公司院内附楼二楼)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评审方法及标准
本次谈判活动将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及云财发电【2016】4号,“政府集中采购所产品(服务)时,需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财政局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清华
电话:0873-372598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丹霞路集成大厦11楼
联系人:陈曦13759582139
电话:0873-3178203 0871-65349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