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瑞昌市森林防火灭火机、高压水泵等消防器具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02
根据瑞昌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并受瑞昌市林业局的委托,我中心就瑞昌市森林防火灭火机、高压水泵等消防器具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国内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
:
rczfcg2016-142
二、项目名称:
瑞昌市森林防火灭火机、高压水泵等消防器具
序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规格及技术要求 | 采购总预算(万元) |
1 | 便携式风力灭火机 | 台 | 4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14.16 |
2 | 高压细水雾灭火机 | 台 | 4 |
3 | 油锯 | 台 | 2 |
4 | 高压接力水泵 | 台 | 2 |
5 | 往复式灭火水枪 | 台 | 4 | | |
三、采购预算:
14.16
万元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并进行安装调试的供应商。
(
3)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
4)投标人必须提供便携式风力灭火机、高压细水雾灭火机、油锯、高压接力水泵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参数确认函原件;。
(
5)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
6)投标人提供
2015年以来任意
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其授权书原件、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各一份。
(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
(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六、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6年
11月
3日至
2016年
11月
9日上午
8:
30——
11:
30;下午
15:
00——
17:
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1、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瑞昌市南环路
40号国贸大厦二楼)
2、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只接受报名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3、领取标书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或地税登记证、(或新版三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
11月
11日下午
14:
3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
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
2016年
11月
11日下午
14:
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
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竞争性谈判室(瑞昌市南环路
40号国贸大厦二楼)。
十一、投标保证金:投标前,投标人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未中标者待招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待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交纳保证金时间:开标前,逾时视同放弃。
收 款 人:瑞昌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瑞昌市支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账号:
14344101040000789(请在备注中注明投标保证金)
。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13879219282
招标代理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
0792—
4819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