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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玉溪市新平县2017年农村公路一组一路通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27 阅读: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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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新平县2017年农村公路一组一路通畅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溪市新平县2017年农村公路一组一路通畅项目,已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第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平县昌芪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确保本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现采用“epc+投融资”合作模式建设,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及投融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玉溪市新平县2017年农村公路一组一路通畅项目,公路建设长约1000km,设计标准为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建设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工程建设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排水及交通安全设施等,投资估算约12亿元。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境内。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平县2017年农村公路一组一路通畅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投资人,采用“epc+投融资”合作模式,中标后中标人应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设计、施工并承担风险,工程完工并通过交工验收后,将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4 计划工期:2017年12月31日完工。

2.5本项目采用“epc+投融资”合作模式:

(1)中标人即为本项目的投资人。

(2)中标人必须完成项目出资并按工程进度进行拨付,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补助(贴)+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完成投资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3)项目回购期及费用支付:本项目回购方式为分期回购,回购期限(工程完工通过交工验收合格之日)为 5年 ,回购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 ,投资回报率为 6% 。

2.6 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合格。

(2)施工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

(3)接受招标人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成员共同满足下述要求即可):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且工商年检无异常,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

① 勘察、设计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还须具备云南省入滇备案证明。

②施工资质要求: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勘察设计企业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2012年至今),投标人累计完成不少于500km(或累计投资额不少于10亿元)的公路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企业业绩最低要求:

(1)近五年(2012年至今)至少承建1个合同额在10亿元以上的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

(2)近五年(2012年至今)累计完成不少于500km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最低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提供2016年至今不少于3亿元的存款证明。

(2)为本项目专门提供不少于8亿元的银行授信证明。

勘察设计企业财务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4、2015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报表。

施工企业财务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4、2015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报表。

3.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具备高级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且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并满足上述要求(投标过程中的所有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实施),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投标。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按前述关联企业对待,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7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均为投标人在职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1年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昆明市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c4栋5楼(昆明出口加工区对面),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若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进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人提供)、银行存款证明及授信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如果有)、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售后不退。

5.3整个招标过程中,授权代理人(需与投标人具有3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关系,且必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固定,且在本项目招标期间(自购买招标文件始至签订合同完止)不允许更换,联系方式(含固定电话、传真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必须准确无误,若因联系不通或不畅(含节假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人,招标人将以补遗书的方式予以答复。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0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时以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厅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平县昌芪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西园路24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0877-7010808

传真:0877-701080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c4栋5楼(昆明出口加工区对面)

邮编:650217

联系人:吴工

电话:0871-66014082

传真:0871-63567375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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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0-01-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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