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

采购

资讯

热门推荐: 全国商机 竞争对手分析 采购单位分析

服务热线

400-8566-100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全部分类

首页 > 招标信息 > 【站外信息】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教学设备重新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弘和-ga2017-014b)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站外信息】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教学设备重新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弘和-ga2017-014b)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2 阅读:80

打印
全国招标信息库,每日1万+更新,更多类似商机,立即获取 >
依据高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gacg20170604要求及高财购{2017}12号文件,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现对“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教学设备重新采购项目”开展第二次招标活动,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弘和-ga2017-014b

二、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说明预算总金额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教学设备重新采购项目第二次学生练习用钢琴50套学生练习用钢琴、琴凳、琴衣(琴披)。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人民币50万元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

(7)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9日前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本次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9日(北京时间)。拟投标人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须将有关信息(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招标公司进行登记。

六、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必须在2017年11月20日16:3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并作为其响应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按以下账号缴纳。(注: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公司,汇款需注明“xx公司弘和-ga2017-014b”)。

保证金账户名: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3600125021105250320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丰城解放南路支行

保证金的退回: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22日09:30(北京时间),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安市桥北路372号)三楼开标一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投标无效。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原件;b、提供经审计的2016年度公司财务报告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c、提供公司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d、提供≥3人的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e、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f、投标单位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g、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h、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需单独装入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同时投标文件中也需附有)。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八、其他事项:

(1)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电子标书,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日期前上传投标文件。凡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次采购货物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2)投标文件中的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3)已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江西省新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4)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属于节能及环境标志的产品应优先采购(须提供节能及环境标志产品认定书)。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单位联系人:邱老师

电话:1397055812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高安市桥北路273号316

联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95-5285915/18779550950

传真:0795-5285915 电子邮件:1129458353@qq.com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的平台:

将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宜春市政府采购网、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查看公告

“精彩纵横”

已截止 收藏

  • 截止时间

    1900-01-01 00:00:00

平台声明

       本公告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所转载公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报名,请在投标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商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商的解释为准。


在线客服
微信客服
服务热线
400-8566-100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二维码

精彩纵横公众号

打开微信扫一扫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