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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黎川县黎滩河系统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5 阅读: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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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川县黎滩河系统整治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黎川县水利局,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详见标段划分情况表;

2.2招标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金额:详见标段划分情况表;

2.4标段划分:详见标段划分情况表;

2.5计划工期:160日历天,2020年8月30日-2021年2月5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1.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1.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或以上(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1.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建造师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25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为授权委托人)、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授权委托人在开标会结束前不能离场。未按要求签到或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有关事项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确定中标人之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视为施工单位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4)、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已履行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7.4本次施工标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及其他人员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6本次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为授权委托人)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或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签到及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7本次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标专家组成,在开标前24小时内,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自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招标人及评标办法规定不得担任评委的不参与评标。

7.8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按照黎府办发[2018]57号文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9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黎川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7.10施工标各投标人可参与投标标段说明与中标原则: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施工招标任意标段的投标,但一家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开、评标时根据招标控制价由大到小标段顺序开启,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不再进入本批次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不进入排序标段投标文件在电子评标响应性评审阶段按无效标处理,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7.11黎川县黎滩河系统整治工程-日峰镇(社苹水)工程部分实施内容位于黎川县坪山湖项目施工范围内,黎川县黎滩河系统整治工程-潭溪乡(德胜关水、湖坊水、黎滩河、石陂水))工程部分实施内容位于黎川县东部片区开发范围内,黎川县坪山湖项目和东部片区开发规划均未完全确定,该两标段工程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施条件,调整实施范围或增减工程量,最终结算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网(ztb.jxfz.gov.cn/lc/)、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江西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黎川县水利局

地 址:抚州市金巢大道485号地址:黎川县

联系人:危女士联系人:汤先生

电 话:18079422424电 话:15807948581

监督单位:黎川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4-7516179

附表一:标段划分情况表

序号

标段名称

项目所在地

标段投资(万元)

1

黎川县黎滩河系统整治工程-日峰镇(社苹水)工程

黎川县日峰镇

3813.71

2

黎川县黎滩河系统整治工程-潭溪乡(德胜关水、湖坊水、黎滩河、石陂水))工程

黎川县潭溪乡

3420.52

3

黎川县黎滩河系统整治工程-宏村镇(龙安河、樟村水)工程

黎川县宏村镇

1105.01

4

黎川县黎滩河系统整治工程-德胜镇(德胜关水、东海水)工程

黎川县德胜镇

1066.10

5

黎川县黎滩河系统整治工程-熊村镇(黎滩河、白三前水)工程

黎川县熊村镇

1062.16

6

黎川县黎滩河系统整治工程-厚村乡(资福河)工程

黎川县厚村乡

878.26

7

黎川县黎滩河系统整治工程-华山镇(资福河、华联水)工程

黎川县华山镇

646.00

8

黎川县黎滩河系统整治工程-洵口镇(皮边水、岳口水)工程

黎川县洵口镇

590.41

9

黎川县黎滩河系统整治工程-荷源乡(资福河)工程

黎川县荷源乡

536.80

10

黎川县黎滩河系统整治工程-社苹乡(社苹水、团星水)工程

黎川县社苹乡

391.32

11

黎川县黎滩河系统整治工程-湖坊乡(湖坊水)工程

黎川县湖坊乡

351.48

12

黎川县黎滩河系统整治工程-西城乡(西城水、五星水)工程

黎川县西城乡

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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