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新华镇那农村委会塘思村滑坡治理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宁县新华镇那农村委会塘思村滑坡治理工程已由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以文财建﹝2016﹞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富宁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富宁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富宁县新华镇那农村委会塘思村滑坡治理工程(招标编号:ynhh-jlzb-2017001)
2.2项目地点:富宁县新华镇
2.3项目概况:(1)在滑坡后部设一排抗滑桩(a型),共设桩38棵,总长752m;在滑坡中前部设一排抗滑桩(b型),共设桩7棵,总长112m。(2)在滑坡的内外设截排水沟 (i型) ,长197m;在滑坡后部设截排水沟(ii型) ,长355m。
2.4监理服务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委托内容完成为止。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2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业绩要求:近3年应至少完成过2项及2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3.4 诉讼和履约要求:申请人近3年没有在监理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
并败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5项目总监: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近3年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注:总监业绩证明材料须是能够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否则不予认可。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总监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500元/份 ,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8日15时00分,地点为: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业务用房四楼开标厅。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业务用房四楼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文山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站》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富宁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富宁县
地 址:
文山市琵琶岛c33-1号
联 系 人:
农富怀
联 系 人:
昝红芳
电 话:
15025253322
电 话:
13404917819
传 真: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