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地方税务局电子档案系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tpdl-2017-c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理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大理市地方税务局电子档案系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相应服务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理市地方税务局电子档案系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tpdl-2017-c31
二、招标内容:详见采购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长期经营授权或临时授权,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原厂正品;
(3)所投产品企业须保障产品本地化售后服务;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项目采购要求:(详见竞争性采购文件)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条码打印机
8
台
2
固定式条码读取器
8
台
3
手持式条码读取器
8
台
4
高速拍摄仪
8
台
5
快速扫描仪
8
台
合计预算金额:24万元
五、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29日(双休日,节假日正常休息),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业务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须持以下证件原件(还应提供一份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交代理机构存档):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4)生产厂家的产品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
(5)投标人本地化售后服务相关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地点: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开标地点: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招标人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理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大理市榆华路26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87206999
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大关邑村三社
联系人:康女士、杨先生
联系电话:0872-2196671、18287248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