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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抚州市东临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5 阅读: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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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建东临招字[2020]第g05号

1. 招标条件

抚州市东临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 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8〕10号批复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及政府贷款资金,招标人为 抚州市东临新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总投资包含设计费、勘测费(地形图测量费)、预算编制等服务费、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费用及其他项目管理费。

2.2项目地点:东临新区下辖的5个乡(镇、场)

2.3项目建设规模: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任务为3万亩。具体任务数为:岗上积镇约7500亩、太阳镇约7500亩、湖南乡约8000亩、七里岗乡约6700亩,红亮垦殖场约300亩。

抚州市东临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计划表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乡镇

建设面积(亩)

抚州市东临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东临新区下辖的5个乡(镇、场)

约30000亩

本表所列项目实施乡镇建设地点和面积为暂定内容,实际项目实施乡镇建设地点和面积及时间以经招标人组织评审后确认的设计结果和施工图内容为准。

2.4招标范围:地形图测量、规划勘测、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节水灌溉新增耕地等专业设计、计划阶段的上图入库材料递交及相关后续服务和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产品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江西省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规定的其他内容;以上建设内容为暂定计划,最终实际建设内容及实际工程量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为准。

2.6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工期:

①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九个关联文件的具体要求确保设计先进、实用、高效地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及工程概算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初步设计方案批准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②施工工期:2021年3月20日内完成本工程并达到验收合格,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并办理完毕“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等相关工作。

2.8工程款的支付: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形象进度款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的工程进度款7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要及时办理工程结算送建设单位初审或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建设单位对审核结果无异议后,送有关审核部门终审,终审造价由发承包双方确认后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竣工结算经财政部门评审无误后,支付结算价款的80%;审计部门依规出具审计结(决)算报告,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支付结算价款的97%,3%的工程质量保修金按住建部有关保修规定执行,保修期满后一次性退还保修金(不计利息)。”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支付:工程勘察设计单独付费,由业主方向设计方支付,完成初步设计(含方案优化)并批复后一个月内支付至设计总价款的30%,施工图审查备案后一个月内支付至设计总价款的60%;完成设计成果文件交付给招标人(含概算)一个月内支付至设计总价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设计总价款的100%”。

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按照按照赣劳社劳[2005]13号文和抚府办字〔2005〕37号文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并对农民工工资进行实名信息化管理。使用农民工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农民工工资管理内容必须在施工合同中规定详细。

中标单位所有参与人员按规定缴纳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和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独立单位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为事业性质的需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同时具备:

①设计资质: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施工资质: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中标后需押证上岗),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担任且其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③投标人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施工企业、水利勘察设计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且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前,否则无效。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列交易主体不含土地规划及测绘单位,本条仅适用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的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要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二家(含),施工方为牵头人,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组成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在开标时提供原件,装入原件袋内。

注:3.1、3.2、3.3 条资料均须在开标时提供原件,装入原件袋内(如已取得 2015 年新版建筑业资质证书和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只需提供复印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5 月 22日至2020年6 月11日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 月12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州市东临新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临新区 地 址: 抚州市

联 系 人:艾先生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 话:13517046070 电 话: 18507946556

监管机构(盖章):

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确定中标人之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视为施工单位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4)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已履行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

2、 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位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3、 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及其他人员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为授权委托人)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或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签到及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5、 本次招标按照《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推行工程总承包办法(试行)》赣水建管字[2018]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内容执行,并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委员会由 7 名评标专家组成,在开标前 24 小时内,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自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招标人及评标办法规定不得担任评委的不参与评标。

6. 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未能中标,因参与本项目投标所做的前期准备工作(含设计单位进行的勘察设计)而支出的全部费用自主承担,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所有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一律不予补偿。

7、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东临新区建设局招标办进行监督、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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