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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采用PPP模式(公私合作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南昌象湖老年养护中心建设PPP项目(项目编号:JXTC2019040388)(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实施机构”)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特邀请具有投融资能力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昌象湖老年养护中心建设PPP项目
(二)实施机构: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0000.04 ㎡(约合 120 亩),总建筑面积约12333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3136 ㎡,地下建筑面积约30196㎡。
1、床位规模
结合南昌市常住老年人口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机构养老服务需求等多项因数及现有养老设施的床位数量,确定本项目新增 1700 张养老床位,其中 60%床位共 1020 床用于惠普养老,40%床位共 680 床用于非普惠养老。
2、建设规模
1)养护院各组成功能用房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含入住服务用房、生活用房、卫生保健用房、康复用房、娱乐用房、社会工作用房、行政办公用房、附属用房等。
2)地下部分建设规模
地下车库:本项目综合考虑医护办公人员及家属、看望人员停车需求,设置 600 个机动车停车位,本项目新建地下室面积为约30196㎡。
注:项目建设过程中,政府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等进行适当局部微调,申请人须无条件接受。
三、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进行运作,项目总投资规模估算为58528.70万元(工程费48519.4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2198.37万元,基本预备费5071.78万元,建设期利息2739.1万元),项目总投资实际发生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合作形式
本项目采用“BOT”运作模式。江西省人民政府授权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由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即SPV)。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代表江西省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本项目合作期25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为23年,项目公司作为项目主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等工作。运营期满后,项目公司无偿将项目设施及权益(资产完好、无抵押/质押、无担保)移交给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1)主体:项目公司作为项目主体,一体化承担项目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
(2)项目公司股权结构:由中标社会资本全额出资设立项目公司。
(3)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可通过收取床位服务费、停车费、食堂外包费用及获取一定的政府配套补贴收回建设成本、运营成本并取得合理利润。
(4)经营期满,在清理完项目公司债权债务之后,无偿移交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基本主体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外企业或其他组织,但不属于本省省本级所属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平台公司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期内在本项目所在地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申请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申请人提供 2018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关于联合体的特殊要求
5.1 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股权占比、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要求);
5.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4 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5.5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6 联合体各成员均为项目公司股东,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5家,其中成员必须包含养老服务运营机构和施工企业。
5.7 应具备履行合同实施能力。
六、资格预审方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23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9: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3.本项目采购活动仅接受报名参加资格预审且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与。
八、申请报名须递交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如下资料的原件,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格预审前六个月内(含资审当月)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上市公司2018年度公开年报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联合体协议(如有)。
注:资格预审报名时应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用A4纸胶装成册,并每页加盖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成员提供)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经密封后请于2019年9月6日9:30前送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六开标室。
2.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实施机构: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0791-88692660
联系地址:南昌市东湖区永外正街17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791-86123615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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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纵横”
截止时间
2019-08-23 17:00:00
采购人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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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报名,请在投标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商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商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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