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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高新区智能终端产业基地一期(1000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鹰潭高新区智能终端产业基地一期(1000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经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建项目建设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鹰高新科经字[2018]11号文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江西炬能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鹰潭高新区白露片区拓园区域;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9548.16万元,本项目建安费8335.37万元(暂定),其中:路网(含管网)5336.38万元,跨白露河大桥2453.62万元,箱涵516.8万元。工程设计费、勘察费按照本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2.3投标报价的要求”招标人要求的标准另行计算,不含在本项目施工建安费中。资金来源为自筹;
合同估算价:本项目建安费7501.833万元(暂定);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60天(日历天)。其中:路网(含管网)工期:240天;跨白露河大桥工期:360天;箱涵工期:240天。
2.2招标范围:鹰潭高新区智能终端产业基地一期(1000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 (一)路网(含管网)、(二)桥涵等部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路网(含管网)
单位:米
序号 |
道路名称 |
道路 走向 |
起点 |
终点 |
道路等级 |
道路 长度 |
红线 宽度 |
1 |
规划一路 |
东西 |
43号路 |
206国道 |
城市支路 |
599 |
25 |
2 |
规划二路 |
东西 |
工业十一路 |
206国道 |
城市支路 |
1480 |
25 |
3 |
竖一路 |
南北 |
规划二路 |
工业十一路 |
城市次干道 |
635 |
31 |
4 |
工业十二路 |
南北 |
工业十一路 |
工业一路 |
城市支路 |
600 |
25 |
5 |
工业一路 |
东西 |
43号路 |
206国道 |
城市支路 |
691 |
25 |
6 |
工业十一路 |
东西 |
龙虎山大道 |
工业十二路 |
城市支路 |
607 |
25 |
|
合计 |
|
|
|
|
4612 |
|
(二)桥涵
1、跨白露河大桥:长度约150米,宽度25米,横断面布置5米+15米+5米。
2、竖一路跨水渠箱涵:长度31米,跨度约8米。
3、规划二路跨水渠箱涵:长度25米,跨度约8米。
本项目上述招标范围中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设计工作内容: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以及与上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施工和设计问题及后续服务等;
(2)采购工作内容:市政公用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工程设备及与建安施工相关工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3)施工工作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
(4)除上述内容外,还有其他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
2.3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②设备及材料采购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③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勘察、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勘察设计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桥梁工程、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3.4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
3.4.1应依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相关规定,办理进赣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参加投标。
3.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如有省外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也均必须按上述条款办理进赣备案手续。
3.5投标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5.1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岩土或地质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5.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
3.5.3项目总负责人(即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5.4施工技术负责人(即拟派项目总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5.5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即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含)以上,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3.5.6拟派施工主要人员的资格要求: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下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提供上述人员劳动聘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以上,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3.6信誉和财务要求: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3.7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人代表、项目总负责人(即拟派项目经理)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
3.8业绩要求:
3.8.1投标人(设计方)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一项工程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
评审依据:须提供设计合同(必备)及主要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表复印件、中标通知书中的任意二种或以上证明材料原件;
3.8.2投标人(施工方)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总造价在66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EPC)市政工程项目(含在建工程,业绩不含港澳台地区)。
评审依据:专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备案的施工合同(必备)、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图纸中的二种或以上证明材料原件;
注:上述类似施工业绩要求如下:
1、应当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房建市政工程-中标信息管理系统”或外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各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中可以查询到的业绩;
2、投标人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加盖单位盖章。
3、投标单位未提供施工业绩的网上查询路径并打印查询页的或提供文字证明材料的,或业绩查询路径或网站不符合要求,或不可查询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业绩网上查询结果必须与所提供材料原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视同为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及所提供材料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凡存在弄虚作假,牟取中标的,一经查实,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报有关监管部门,列入不诚信企业失信名单。
3.9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应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10联合体投标要求: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多于二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勘察、设计方提供勘察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
(2)联合体牵头人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4)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单位签字盖章);
(5)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6)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注: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鹰潭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办法(试行)》(鹰办发[2013]2号文)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自2018年2月8日起至2018年3月8日止,请各投标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9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鹰潭市林荫东路与湖西路交叉处,鹰潭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内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炬能置业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鹰潭市高新区管委会大楼四楼
联 系 人:康先生 电 话: 0701-631967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鹰潭分公司)
详细地址:鹰潭市月湖区军民路17号(鹰潭市第四小学后门正对面)
联 系 人:胡先生 传 真:0701-6655211
电 话:0701-6655211 邮 编:335400
电子函件:jxzbgd@163.com 网 址:http://www.jx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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