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中央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绩效考评奖励资金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项目草籽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资金来源文号为《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绩效评价奖励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16〕11号)、《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绩效评价奖励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16〕85号)、《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15〕3号)文件的精神,现对2015-2016年中央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绩效考评奖励资金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项目草籽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南华县农业局,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采购人委托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2015-2016年中央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绩效考评奖励资金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项目草籽采购
2.项目编号:dczbzc2017〔029〕号
3.本次项目招标上限价:31.05万元。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物资详细情况说明
备注
1
一年生黑麦草草籽
公斤
11700
pc98/85
2
维多利亚苜蓿
公斤
1000
pc98/85(六级以上,含六级)
2.供货地点:运至南华县龙泉东路23号(原畜牧局)。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本次招标应具有的相应的经营范围;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
3、本次招标可以是生产商或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草种经营许可证,所投各草种的省级质量检验报告、检疫合格证明、种子标签;
4、参谈人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参谈人须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所有货物整体投标报价,不允许拆包,否则视为无效。中标后其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和分包。
四、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备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涵盖所投内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草种经营许可证(原件);(3)所投各草种的省级质量检验报告、检疫合格证明、种子标签;(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的除外);(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6)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4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款到即寄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7年4月28日上午9时00分前提交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具体安排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或不送达规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七、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谈判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上午9时00分,谈判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参加谈判采购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相关证件(相关证件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注意事项)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谈判。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华县农业局
办公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泉东路48号
联系人:罗中定
联系电话:1598722451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南华县新汽车客运站商住楼5幢2号
联系人:周祥
联系电话:13887899191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