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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南华县海子山初级中学运动场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7-04-07 阅读: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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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南华县海子山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编号:

201723

工程地址:

南华县海子初级中学学校园内

招标类别:

施工

工程性质: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投标人资质要求:

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或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员)证书原件或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员)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单位名称一致);〈以上人员一经报名后不得轻易变更,特殊情况下确需变更的,在投标文件资料中,需提交检察院出具的建造师(员)变更后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函(原件)〉。

是否资格预审:

报名开始时间:

2017-04-07 8:30

报名截止时间:

2017-04-13 17:30

报名地点:

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李师

联系电话:

18008782528、13578459116

资格预审条件或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办理。 按《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5号公告》的相关要求,报名时须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发生授权)、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员)证书及b证(含身份证)、本项目经理未担任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人社部门出具是否存在工资拖欠和是否受到过劳动保障行政处罚情况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代理公司留存)。特别申明:按《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5号公告》的相关要求,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将现场留影为证。若因投标人资料、人员等造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工程详细信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华县海子山初级中学运动场建设项目已由南发改发【2016】3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华县海子山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县级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华县海子山初级中学运动场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招标编号):ynttgc2016134 2.3项目地址:南华县海子初级中学学校园内 2.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新建165米跑道的田径运动场,小型足球场和其他附属工程,实际建安工程费以拦标价为准。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的所有内容。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项目总投资:879096.65元 2.9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按《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5号公告》的相关要求,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7500.00元整,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帐户汇入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凭转帐凭证购买招标文件。 保证金交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流转专户 账 号:3100008694736012 开户行:南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或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员)证书原件或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员)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注:本项目经理未担任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报名),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单位名称一致);〈以上人员一经报名后不得轻易变更,特殊情况下确需变更的,在投标文件资料中,需提交检察院出具的建造师(员)变更后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函(原件)〉。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4投标企业需到人社部门出具是否存在工资拖欠和是否受到过劳动保障行政处罚情况证明(原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办理。 按《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5号公告》的相关要求,报名时须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发生授权)、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员)证书及b证(含身份证)、本项目经理未担任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人社部门出具是否存在工资拖欠和是否受到过劳动保障行政处罚情况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代理公司留存)。特别申明:按《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5号公告》的相关要求,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将现场留影为证。若因投标人资料、人员等造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办理。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2日上午9时 00 分,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若发生授权,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作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不到场开标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华县海子山初级中学 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1598724009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同德广场b区4幢501室 联系人:李师 电 话:18008782528、13578459116 日期: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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