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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白沙河商业中心项目规划方案编制及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19 阅读: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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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白沙河商业中心项目已经以《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盘发改投资【2017】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金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规划方案编制及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白沙河商业中心项目规划方案编制及设计招标。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青龙村与龙池村交界地块照青路西侧,东白沙河水库东岸。

2.3建设规模:项目净用地面积约86997.33㎡。预计总建筑面积约25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17万㎡,地下建筑面积约6万㎡(具体按照批准的规划条件执行)。总投资约24.09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44485.39万元(具体投资规模以实际批复为准)。

2.4服务周期要求:签订中标合同后45个日历天完成概念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并上报审批,出具正式成果文件;签订中标合同后90个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初设批复及施工图设计等设计的全部工作内容。

2.5招标范围:

2.5.1规划方案编制:具体内容为编制概念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按照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对规划方案进行优化、深化调整;出具规划成果资料;配合招标人组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成果资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成果资料进行修改,直至取得相关部门批复。

2.5.2工程设计部分:包括方案设计、工程初步设计、扩初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组织评审报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毕交付使用为止。并负责代招标人办理报批报建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办理规划许可证的基础文件除设计图纸以外由招标人提供。)本项目不包括绿化景观设计。

2.6本项目仅设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保证规划成果通过审批并取得相关批文;设计质量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其他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的要求,设计成果文件达到招标人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规划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1)拟派往本项目的规划方案编制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证明原件;

(2)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设计师,即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2012年至今有2项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或等同于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单项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或投资规模不低于20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中应体现主设计师(设计负责人)信息;拟派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证明原件。以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设计师(设计负责人)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3.4企业项目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2年至今具有3项单项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或投资规模不低于20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

3.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内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及报告)

3.6投标人信誉: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7履约情况: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8省外企业要求:

(1)须符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要求。

(2) 要求投标企业须具备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如注册地不在本市的,须提供在昆明市辖区范围内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且应提供固定办公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明确常驻本地技术人员。

3.9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投标企业须自行到检察机关查询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记录,包含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拟派往本项目的总负责人、规划方案编制负责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提交原件。同时,中标人应按《关于印发;的通知》(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10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04-19 14:20 至 2017-04-25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05-11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昆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kmggzy.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金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5楼

联 系 人: 任工

招标人电话:0871-6563820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5栋12层

联 系 人:王工 邮 编: 650000

电 话: 0871-68375449-605

传 真: 0871-68375447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类别

招标文件获取起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操作

kmpl2017040072_1

白沙河商业中心项目规划方案编制及设计招标

设计

2017-04-19 14:20

2017-04-25 23:59

2017-05-1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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