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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交流中心洞口修补及走廊增加铝合金窗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保山市财政局批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交流中心洞口修补及走廊增加铝合金窗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1 项目编号:P5300000000512001122
2.2项目名称: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交流中心洞口修补及走廊增加铝合金窗工程。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预算金额:1,040,249.63元。
2.5最高限价:1,040,249.63元。
2.6采购需求: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交流中心洞口修补及走廊增加铝合金窗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第五章“项目需求”。
注:供应商需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报价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处理。
2.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交付使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9工期要求:自开工令签发之日起90日历天(含施工准备期)。
2.10项目地点:保山市中心城市青阳片职教园区。
2.11质量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有关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一次性验收合格。
3.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3.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3.2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4.3.3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4.3.4供应商在近三年内从事建筑活动中无“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的证明函(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向相关人社部门查询出具),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4.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3.6供应商为保山市外企业的若有幸成交,须到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办理“项目管理人员登记表”;
4.3.7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提出的磋商。
5.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04月17日起至2020年04月23日17时3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 ZCZBJ)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供应商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同时,请将已成功报名的网页截图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23746827@qq.com(注明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进行确认。
5.3文件售价:¥0.00元。
6.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须于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注: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帐户转出)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00697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服务咨询电话:010-86483801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供应商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磋商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6.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1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4月30日09时00分前,需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及纸质响应文件,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www.bszwzx.gov.cn/),申请人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及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1份,光盘内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供应商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与纸质响应文件一致。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当开标评标系统出现故障无法采用电子系统投标时,以纸质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7.2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光盘时间:2020年04月30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
7.3开启时间:2020年04月30日09时00分
7.4现场提交地点及开启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4楼)四号开标厅。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yn.gov.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上发布。
公告期限:2020年04月16日至2020年04月23日。
采购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保山市中心城市青阳片职教园区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0875-2127505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650106
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0871-65339607
传真:0871-6532275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
项目联系人:钱军
电话:0871-65316512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20150
备注:
1.供应商在参加磋商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拟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请拟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在公告期内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和纸质响应文件递交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3.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和递交
3.1 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 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注:供应商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与纸质响应文件一致。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当开标评标系统出现故障无法采用电子系统投标时,以纸质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3.3 电子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标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3.4 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响应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2)未按本章第(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5 电子开标及响应文件解密
(1)供应商需在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3份(正本1份副本2份)、1 份电子响应文件(光盘),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当开标评标系统出现故障无法采用电子系统开标评标时,以纸质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响应文件后,供应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3.6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与答疑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www.bszwzx.gov.cn/),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3.7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供应商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www.bszwzx.gov.cn/)中查看有关该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3)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3.8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
(1)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编制要求见附件《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3.9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4、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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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 QQ:400961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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