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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陇高速公路盈江出口延长线PPP项目 电子标

发布时间:2018-02-22 阅读: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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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陇高速公路盈江出口延长线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腾陇高速公路盈江出口延长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发改基础【2017】374文号文批准,并经盈江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同意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腾陇高速公路盈江出口延长线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实施方案、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物有所值评价报告通过了盈江县财政局组织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专家评审,本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县政府审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县政府授权,盈江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和采购人,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社会资本进行采购,诚邀有兴趣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

腾陇高速公路盈江出口延长线PPP项目

2.2 项目编号

云盛字【2018】20号

2.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4 项目概况

2.4.1 建设内容:腾陇高速公路盈江出口延长线建设项目位于盈江县境内,起点位于盈江立交连接线止点与省道S234线平面交叉,向西北延伸布设至大盈江河岸,转由东向西顺江而下,后与勐腊路平面交叉,路线顺江布设接上省道S234线后平行省道S234线布设,止点K7+482接弄璋大桥连接线起点(三岔路口),路线总长7.482公里(利用老路1.668公里),建设里程5.813公里。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交通附属设施工程。

2.4.2 建设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420675817元。(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本项目总投资最终以招标文件出具的总投资为准,工程决算金额以盈江县相关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审定,并经县交通局、县财政局认可的金额为认定依据。

2.4.3 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2.4.4 PPP合作期:本项目PPP合作期为15年,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14年。

2.4.5 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2.5 采购内容

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云南盈恒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项目设施。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为准)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2014至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份开始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成立的企业仅提供月度财务报表即可);

3.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法、违规受处罚事件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企业须出具书面声明。

3.2 主体资格

3.2.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2.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3.3财务状况

3.3.1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每年均为盈利,并提供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3.2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企业须出具书面声明。

3.4 企业信用记录

3.4.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仅指申请人自身,不含申请人的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4.2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对申请人(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4.3 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格式提供了声明,声明应由申请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5业绩要求: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或参与过1个道路工程(含在建项目)投资类项目业绩。

3.6 关联方约束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参加资格预审及后续投标。

3.7 投标资格

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可参加后续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网上获取,文件获取方式:资格预审文件在获取时间内登陆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料(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审核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便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如果申请人已具备云南省CA证书,确保能登录后,此次申请无需重复办理。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壹佰元整(¥100.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将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交采购代理机构,未交纳资格预审文件费用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3月79时00分前,需在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zx.dh.gov.cn点击进入新系统),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申请文件回执”,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还须到场(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刻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与光盘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zx.dh.gov.cn)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盈江县交通运输局

   址:盈江县平原镇芒丙公路下段

人:杨工

  话:0692-811855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昆明市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C4栋5楼

   编: 650000

人: 周磊

   话: 0871-66014082

   真: 0871-6356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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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截止时间

    2018-02-22 17:30:00

  • 采购人

    盈江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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