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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全县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入围采购 1.采购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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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全县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入围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全县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入围采购 1.2.2项目编号: 4530128JH201900305 1.2.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1.2.4预算金额:本次采购无预算资金,投标供应商按照所投项目中的相应车辆车型的租赁包干价进行投报。具体租赁包干价费用按照本招标文件条款和禄劝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实际用车单位)与本次招标确定的汽车租赁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条款,在禄劝县财政局核定的资金标准内据实结算支付。 1.2.5招标范围:以公开招标方式入围2家(排名第一、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租赁服务机构作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全县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机构,而在具体服务选择时,将由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从中标服务机构中选取。 注:1)本项目不分标段,投标人需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1.2.6服务期限:三年(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算)。 1.2.7服务地点:昆明市禄劝县。 1.2.8采购项目用途: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全县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1.2.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发电〔2016〕4号)”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1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优质优价的可追溯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等。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 1.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3.1.2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完整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同时具有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汽车租赁备案证,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设有长期稳定的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如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伙伴等),并配备相应的技术力量。 1.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加盖电子公章)。 1.3.2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加盖电子公章),(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3.3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模块中对应查询内容进行查询,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后的查询结果截图。请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的信用报告截图(加盖电子公章),(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3.4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请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模块中进行查询,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后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电子公章),(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3.5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近三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注:需中标后提供。) 1.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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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文件的获取: | |||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12-16 17:02 至 2019-12-23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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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的递交: | |||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1-14 09:00。 3.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吉兴路24号9幢3楼(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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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布公告的媒介: | |||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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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联系方式: | |||
采购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禄劝县屏山街道东山路1号县级机关办公楼3楼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18987670162 采购招标代理: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C3栋14楼 邮政编码:650217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871-66014082 传 真:0871-63567375 监督部门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871-68966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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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报名,请在投标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商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商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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