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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3A00523001120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打叶复烤易地技术改造项目集控系统集成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6 阅读: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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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打叶复烤易地技术改造项目集控系统集成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53A00523001120
1.招标条件
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打叶复烤易地技术改造项目集控系统集成项目已经国烟计〔2015〕225号正式批复(文号),项目招标人为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现对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打叶复烤易地技术改造项目集控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打叶复烤易地技术改造项目集控系统集成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一套打叶复烤线集中控制集成系统,为两条12000kg/h打叶复烤生产线配套集控系统,以满足打叶复烤生产线的生产、工艺和信息化建设需求。项目包含设备电气控制系统、设备集中监控系统两个子系统,通过两个子系统的构建,提高打叶复烤生产精细化、柔性化、智能化加工程度,实现产品多样化、精细化、均质化、精确化和纯净化的要求。
2.3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弥勒市工业园区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打叶复烤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指定地点。
2.4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5工期:根据招标人项目进度及要求,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书面时间安排进行供货、安调及试运行,其中供货期不超过180日历天,安装调试期(设备进场安装至系统初验合格)不超过120日历天,试运行阶段为6个月,非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合同工期不予调整。
2.6质量要求:本项目中所涉及的设备和系统的能力、方案、结构、制造、安全性、清洁生产及检验等指标必须满足招标人的工艺和系统能力需求,且符合相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以及有关的行业标准。
2.7质保期:2年,自本项目竣工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证照。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电气类专业负责人、信息类专业负责人、安全专项负责人均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须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前近六个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或社保系统查询网页截图, 以上人员须由投标人单位人员专人担任,不得兼任。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电气类专业负责人、信息类专业负责人均须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具有2020年至2022年(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②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人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③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当天统一上网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④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或邮购获取。
①现场获取:由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邮购获取:请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现场获取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邮箱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获取),并在正文备注XX单位,报名XX项目,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报项目的项目编号。
5.2招标文件售价:¥3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410室(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5.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
5.5★未按规定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10时0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多功能厅(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上清路12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873-619673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邓工
电  话:0871-6835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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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月27日由原云南中烟工业公司改制而成。公司是集卷烟生产销售、烟草物资配套供应、科研以及多元化经营等为一体的,目前全国卷烟产销规模最大的省级中烟工业公司。截至2013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640亿元,净资产1318亿元。现有从业人员4万多名。

        2003年10月,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省级烟草机构工商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云南烟草分为云南中烟工业公司和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公司自成立以来,大力推进省内外卷烟工业企业战略重组,不断推动做精做强做大品牌、做实做强做大企业。

        公司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设立了董事会、监事、经理层,构建了权责一致、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战略管控型”管理体制。公司作为战略中心、管控中心和评价中心,重在对云南中烟的整体发展发挥引领、支持、评价和监控作用。公司现拥有卷烟产销规模位居行业前两位的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云南中烟营销中心、云南中烟技术中心、云南烟草科学研究院、云南中烟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烟草教育培训中心、云南烟草国际有限公司、云南中烟特有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等7家直属单位,并参控股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中维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企业。

        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始终牢牢把握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认真按照“卷烟上水平”的战略任务,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品牌发展、原料保障、科技创新、市场营销、基础管理、队伍建设为重要支撑,注重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攀登、勇于跨越,努力发挥主力作用和引领作用,为行业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2013年,公司延续成立以来的良好发展势头,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好中求快,经济效益实现“十连增”。云产卷烟品牌国内商业销量达1082万箱,卷烟境外销售总量38万箱。公司全资及控股企业生产卷烟971万箱,销售卷烟992万箱;烟草主业实现税利1288亿元,同比增长12.73 %,其中实现利润231亿元;单箱税利12987元,同比增长7.23 %。省内卷烟企业实现税利1108亿元,同比净增124亿元,增长12.59%。公司在卷烟产销总量、税利总额、一类烟产销量、全国市场覆盖率、国际市场销量等多项指标上均位居行业第一。

        公司坚持把品牌发展作为“卷烟上水平”的核心,深入推进落实“做大品牌、降低危害、提升价值”三大品牌发展战略,大力实施品牌结构调整与优化,积极推动品牌整合创新、提质降焦和规模扩张,近年来尤其重视发展高端卷烟和低焦油卷烟,品牌竞争力显著提升。2013年,“玉溪”、“云烟”、“红塔山”、“红河”品牌国内商业销量分别达到145万箱、341万箱、298万箱和151万箱,同比增长17.45%、14.8%、-2.34%和-12.4%。按照行业三类烟以上商业销量排序,“红塔山”、“云烟”分别位居全国第三位和第二位;按照商业批发销售收入排序,“云烟”、“玉溪”、“红塔山”分别排名全国第二位、第七位和第八位,商业批发销售收入分别达到964.69亿元、726.57亿元和519.42亿元。

        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532”、“461”的大品牌发展规划,公司科学谋划并精心制定了“十二五”时期“5521”品牌发展目标,即争取到2015年或用更长一段时间,力争实现“红塔山”、“云烟”、“玉溪”、“红河”品牌年产销规模分别达500万箱、500万箱、200万箱和100万箱;“红塔山”、“云烟”、“玉溪”年商业批发销售收入分别达到1100亿元、1600亿元、1000亿元以上。云南卷烟品牌规模1300万箱以上,规模总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一。云南中烟(含省外全资企业)实现税利总额1280亿元以上。同时确立2014年主要发展目标为:在推进好“两统一、两整合”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的基础上,确保完成内销卷烟生产819.5万箱,其中省内757.5万箱、省外62万箱。境外销售38万箱,其中一般贸易出口卷烟10万箱、境外加工销售28万箱。合作生产卷烟250万箱左右。实现税利力争达到1240亿元,其中省内企业1188亿元以上,增加80亿元。云产卷烟品牌产销规模(含出口卷烟)达1090万箱以上。品牌规模、一类烟销量、市场覆盖率以及国际市场销售总量等指标继续保持行业第一。

        公司一贯倡导发展不忘回馈社会,坚持以履行企业公民责任为已任,致力于参与社会事业发展,坚持不懈为社会创效益,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自成立以来,公司累计捐助数十亿元善款用于支持教育、扶贫、救灾、文化以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持之以恒地回报社会。

        立足现在,面向未来,公司将信守和践行“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致力于追求“经营一流、管理一流、效益一流、发展一流”的目标,解放思想、创新思维,深化改革、锐意创新,不断攀登、努力跨越,确保持续健康发展,努力为增强中国烟草总体竞争实力和促进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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