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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大姚县光伏基地项目小竹园升压站至光辉变电站220kV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楚雄州大姚县光伏基地项目小竹园升压站至光辉变电站220kV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招标编号:D53A00123001102)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可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楚雄州大姚县光伏基地项目小竹园升压站至光辉变电站220kV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
2.2项目地点: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
2.3项目概况
2.3.1 楚雄州大姚县小竹园光伏发电项目新建 1 座 220kV 升压站,由升压站新建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500kV光辉变,新建长度约为57.5km。为兼顾“云能源水电〔2023〕170 号”文中该片区同一业主的小梨园光伏(120MW)、小河底光伏(15MW)、大龙潭光伏(60MW)、宝莲光伏(50MW)、杨家村光伏(120MW)电站和“云能源水电〔2023〕153 号”文中不同业主的石板箐光伏电站二期(200MW)共计723MW电力的送出,小竹园光伏升压站至石板箐光伏电站二期升压站段220kV 线路长度约为41km;石板箐二期升压站至光辉变段 220kV 线路长度约为16.5km。
2.3.2 小竹园光伏升压站~光辉变220kV线路起于小竹园光伏升压站220kV构架,止于500kV光辉变220kV侧构架(拟采用自西向东第1个出线间隔),新建线路长度约57.5km(线路路径需要考虑将来220kV石板箐光伏二期接入的位置,线路从小竹园光伏出线约41km处石板箐二期光伏升压站北侧预留π接点),线路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
2.3.3 沿本期新建小竹园光伏升压站~光辉变220kV线路架设2根24芯OPGW光缆,光缆路径长约2×57.5km,最终形成220kV小竹园光伏升压站至500kV光辉变2回24芯光纤通道。
2.3.4 对侧站内相关工程项目:本期新增1个220kV间隔(拟采用自西向东第1个出线间隔)。本期新增间隔工程不涉及新增地。
2.3.5 二次、通信部分:按技术文件要求执行。
2.4标段划分:本工程仅一个标段。
2.5本项目招标预算价为8600万元。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此预算价,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6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小竹园升压站至光辉变送出线路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专题工作、初步设计、勘察设计、材料采购、线路及相关工程施工、全过程所有协调工作、移交生产及质保期两年内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6.1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专题工作、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送出线路工程路径协议、立项、核准等前期手续,及林勘、水保、环保、地灾、矿压等专题报告编制、报审、获批等,直至满足开工条件。
2.6.2送出线路工程及对侧变电站勘察设计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设计优化,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储管、安装、调试、试验、验收、试运行、消缺等(所有设备及材料需满足电网公司的接入要求),所有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环、水保等专题工程措施,建设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调度接入,集控接入,试运行,并网,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
2.6.3负责该线路路径交差跨越协调工作、补偿工作、迁改工作,并负责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线路施工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跨越、钻越不同电压等级电力线路,涉及跨越、钻越各种等级铁路、高速公路、公路等,直至线路正常投运。
2.6.4负责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专题验收和图纸会审,并负责专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环保验收、消防验收、水保验收、投运前验收、并网试验、联调联试等等,直至满足需要投产要求。
2.6.5负责光辉变侧的协调、施工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6.6负责征地协调、通道清理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并支付永久、临时等征地补偿、青苗补偿、附(构)筑物补偿等费用。
2.6.7负责所有涉网、并网手续的办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6.8负责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配合业主组织质量监督验收,承担相关费用。
2.6.9负责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协调工作,并支付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林业、电网、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及各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等。
2.6.10投标人应认真开展现场踏勘,对项目线路征地风险、征地协调、交叉跨越等应充分考虑,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费用增加发包人不予认可。
2.6.11本工程质保期时间为2年。
有关工作边界条件详见本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25.6条“发包人与承包人具体责任划分”。相关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与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2.7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6月15日前投入运营。
2.8质量标准及要求
2.8.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8.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有关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设计值,满足接入电网要求,同时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
2.8.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3.1投标人资质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施工方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承修二级、承试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设计方应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1) 如是独立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2个国内新建220kV及以上输电(送电)线路EPC总承包业绩,其中:①如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的提供EPC总承包业绩;②如以联合体身份参加的提供至少2个线路设计业绩及2个线路施工业绩。
(2) 如是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中的施工方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2个国内新建220kV及以上输电(送电)线路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联合体中的勘察、设计方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2个国内新建220kV及以上输电(送电)线路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
联合体投标人设计方、施工方提供的业绩仅分别适用于自身使用。
以上业绩均须提供合同文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及业主提供的完工(或验收)证明(提供材料的扫描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3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线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当期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合同中需体现职务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
(2)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新建220kV及以上输电(送电)线路设计负责人(或设总或副设总)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当期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体现职务为“设计负责人”或“设总”或“副设总”)。
(3) 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气或机电或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线路工程技术负责人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当期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体现职务为“技术负责人”)。
(4) 拟任专职安全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以上证书。
以上人员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期(2023年1月至8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3.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服务能力,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自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均需提供):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 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未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权(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4) 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2家,由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31日08时00分至2023年09月06日18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找到所投项目标段进行投标,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2日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网上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6.1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2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6.3.1 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 CA 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 CA 锁,为了不频繁更换 CA 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 CA 锁进行加密)。
6.3.2 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6.3.3 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6.3.4 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交易指引中的操作指南,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
6.3.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不及时联系筑龙客服检查问题或不及时联系招标人说明情况的,超过解密时长的视为无效投标,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6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查看相关补遗书等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异议及投诉可以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需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7.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878-6220218)。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楚雄州”、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开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 标 人: 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616号云南能投集控综合楼14楼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0871-6498147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3楼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871-65323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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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本公告信息为精彩纵横独家商机信息,版权所有。未经发布单位书面许可,其它任何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发布单位有权追究转载者的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报名,请在投标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商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商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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