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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袁州区温汤镇人民政府幼儿园仪器设备(采购编号:海康-mys2017-005)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1 阅读: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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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受宜春市袁州区温汤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明月山政府采购领导办公室下达的明财采【2017】32号采购通知书要求,就其采购的幼儿园仪器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价。

一、采购编号:海康-mys2017-005

项目名称:幼儿园仪器设备

二、采购内容

采购名称数量技术参数预算(元)幼儿园仪器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598450   三、交付日期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安装完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四、响应人要求

a、响应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为保证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开标现场须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标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

的复印件;

3、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 原

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

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证明

材料原件;

6、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投标当天的受

委托人一致)。

以上资质审核所需资料请按要求于开标前送达。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五、成交原则:即响应人所投产品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不满足文件要求做无效标处理)。

六、询价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宜春市袁州区温汤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志锋联系电话:13979570088

地址:温汤镇集镇

2、代理机构: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花燕联系电话:17707951835 传真:0795-3994618

地址:宜春市枣树园a6栋三单元601

3、询价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11月3日,每日9: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

报名不予受理。

出售地点: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枣树园a6栋三单元601)。

出售方式:现金/汇款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提供:投标人具有的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退

还。(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不接受报名)

4、保证金:响应人如愿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请于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

月8日17: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到达文件指定账户,并提供证据到本公司,逾期交纳将不接受投标(不接受现金)。

5、报名费及保证金交纳账号:

开户名: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1508202709000012345

开户行:宜春市工行宜阳支行

(备注:保证金必须从企业账户转出,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

七、响应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9日下午3:00时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本次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政府采购网: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

宜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ycf.gov.cn/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

凡涉及本次招标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我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

为准,请拟响应人密切关注。

九、已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响应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2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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