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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来宾市交警支队执法仪项目采购(kllbg20171240)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9 阅读: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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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执法仪项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kllbg2017124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来宾市交警支队执法仪项目采购,项目编号:kllbg20171240;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及预算金额: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300台、4g执法仪20台、采集工作站4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零贰万壹仟伍佰元整(¥2,021,5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性节能产品、鼓励性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性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4、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根据来政办发〔2014〕44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zwjy.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2、供应商在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时,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委托权限及时间)、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⑴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⑵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⑶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授权委托时);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对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形式交至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任选以下任一账号存入;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

3、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

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

4、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16612010171415988。

注: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来宾市交警支队执法仪项目采购(kllbg2017124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19日上午9:00时-10: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服务中心3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月19日10:00分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zwjy.gov.cn)。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讯地址:来宾市兴宾区麒麟路;联系人:廖科长;联系电话:0772-6653716。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香格里拉小区4-204号

项目负责人:陈玉兰;联系电话:0772-4226111;传真:0772-4218716。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来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电话:0772-4235180。

采购单位: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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