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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澄江县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项目”已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澄江县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澄江县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编制项目(招标编号:N5300000000619001075)
2.2 项目建设地点:玉溪市澄江县。
2.3 项目概况:澄江县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项目的实施,对深入探索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形成和推广高原湖泊“土水协同共治”的防治经验和工作模式,乃至全市、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2.4 招标范围:以保护好抚仙湖I类水质、提升澄江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能力、建立水土统筹共治长效机制为核心,系统评估澄江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成效,识别澄江县土壤及水环境污染现状及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澄江县建设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技术路线,编制澄江县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作及土壤调查、编制《先行区建设方案》等内容。
注: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委托范围的权利。
2.5 项目进度计划:总体时间暂定为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1)前期工作及土壤调查时间要求: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4个月内;
(2)完成《先行区建设方案》编制工作时间:前期工作及土壤调查完成后1个月内。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成果文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专家评审。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揽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揽本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力量,具备市级及以上土壤污染防治、重金属管理领域技术规范、标准或防治规划(方案)编制能力及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3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当拥有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专业队伍和相关专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企业及社会信誉,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完成网上报名。
4.2其他要求:投标人除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外,还需于报名截止时间(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之前,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前往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503号)确认报名并获取相关文件资料。
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明其身份,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成功的截图纸质版(加盖公章),资料不齐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4.4投标人须完成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代理公司确认报名后,方视为报名成功。
5.投标文件的上传及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北京时间2019年4月10日09时00分(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60.160.190.130: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电子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
(1)现场递交:投标人于网上上传完成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网上公告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二楼203号开标厅,具体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4)递交投标文件人员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额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时无需提供)以证明其身份。
(5)开标要求:投标人须于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现场解密上传的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无法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nggzyxx.gov.cn/)、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刘羽飞、田恩泽、梁建
电 话:0871-65324338
电子邮件:1149334231@qq.com
网 址:http://www.ynzbw.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环城西路支行
账 号:53001875040050326267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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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纵横”
版权声明:本公告信息为精彩纵横独家商机信息,版权所有。未经发布单位书面许可,其它任何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发布单位有权追究转载者的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报名,请在投标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商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商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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