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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市鲤鱼江治理及水生态保护项目设计(重)(项目编号:sdfzgx20161207-02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26 阅读: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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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市鲤鱼江治理及水生态保护项目设计(重)(项目编号:sdfzgx20161207-021)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鲤鱼江治理及水生态保护项目设计(重)(项目编号:sdfzgx20161207-021)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6】34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生态保护项目工程设计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北区城西片区

2.2建设规模:建设用地约6200亩,长750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水生态保护包括生态护坡、水土涵养、水生态保护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约117666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20982万元)。

2.3招标范围:贵港市鲤鱼江水生态保护项目设计,含总体设计方案及总平面图、勘探任务书(勘探布置图)、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工作、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的设计服务等。具体设计内容包括:景观生态护坡工程、景观(湿地)工程、园区道路工程、园林(仿古)建筑、景观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预留沟及强弱电管沟工程、道路绿化景观工程、交通设施等市政配套工程及施工配合服务等。

2.4本项目设计费估算价:约480万元。

1、招标控制价或有效报价范围:下浮系数≥20%

2、投标人应结合自身因素进行竞争性报价,但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范围,否则报价无效,做否决投标处理。

3、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选择:

下浮系数报价方式,设计费=设计费基准价×(1—中标下浮系数)。设计费基准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2002修订本)的规定计算,以贵港市财政局评审的工程预算为计费基础,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

2.5工期要求:

设计工期:(150日历天)

①方案设计及总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天内(日历天,不含修改时间)完成总体设计方案及总平面图;③初步设计:设计方案及总平图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45天内(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④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经发改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后55天内(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⑤设计方在审图机构提出修改意见后,15天内(日历天)完善施工图,提交经审图合格的施工设计图。(三)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为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自治区)、行业及其他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区外企业须符合桂建设【2016】25号文的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设计单位;

3.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负责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水生态保护项目设计业绩(或湿地公园、海绵城市等类似项目规划设计)。(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3.4财务要求:近三年来(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财务状况表(需经相关部门审计)。

3.5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院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8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主要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人

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

以上人员均不得同一人

园林分项负责人

1人

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给排水分项负责人

1人

给排水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结构分项负责人

1人

结构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建筑分项负责人

1人

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电气分项负责人

1人

电气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备注: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人员在2017年1月份-2017年3月份依法缴纳在册正式员工社保费凭证或《依法缴纳或依法免交社保证明》(投标人如按季度缴纳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

4.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报名。

联系人:陈豫红,联系电话:0775-2911848。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4.5凡通过实地报名者,请于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领取招标文件。凭报名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查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8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5.1规定持有效证件材料到场。

6.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和www.ggggzyjy.gov.cn或www.广西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益.cn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保证金提交收据(如有)、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9.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9. 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号:2116710029200002777

9. 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号:45050175009300000011

9. 3、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号:611968303726

9. 4、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号:20455301040007744

9. 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9. 6、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号:800097502589899

9. 7、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号:60700500000000001459

9. 8、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帐号:945007010013008891

10.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11.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2.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0775-4563428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229802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华泰官邸2栋1209室

邮编:537100邮编:537100

联系人:郑建 联系人:吴俊传

电话:0775-4295057电话/传真:0775-4569933 18178503873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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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0-01-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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