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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北湖公园景观湖水治理服务项目(编号:中心-shc2019-006)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12 阅读: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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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北湖公园景观湖水治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中心-shc2019-006

2、招标项目内容及预算:

工程投资约1245.686万元。工期:90天。

北湖公园景观湖水治理服务项目1项:湖体水域面积191644m2,招标控制单价为65元/m2。

(详细采购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8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8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现场银行查账为准;

⑧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将以上所列资质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拟投标人须进入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 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21日投标规定的时间内。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263 55(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保证金到账视为报名成功。

8、投标文件投送地点及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9、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3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0、联系电话:0795-3216796

联系人:华阳

11、采购单位: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涛

联系电话:15932803418

监督部门:宜春市宜阳新区采购办

联系电话:0795-3259828

1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

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网(http://www.ycsyb.gov.cn/)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13、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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