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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贵溪市乡镇集镇污水处理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8 阅读: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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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溪市乡镇集镇污水处理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已经贵发改字[2020]479号文批准立项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贵溪市乡镇集镇污水处理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

2.2项目地点:江西省贵溪市罗河镇、冷水镇、金屯镇、塘湾镇、彭湾乡、河潭镇、塔桥园艺场等7个乡镇。

2.3本项目投资:总投资约11360.85万元,含5年运维费用约985万元,工程建安费约9157.39万元(最终按照实际发生工程量,以审计审核金额为准),设计费80万元,运营成本费1.0元/吨污水。

2.4建设规模:拟在河潭镇、塘湾镇、塔桥园艺场新建污水管网18000米,污水处理厂4座,在彭湾乡新建污水管网2600米,污水处理厂1座,在罗河镇新建污水管网14200米,提升泵站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1座,在冷水镇新建污水管网 5788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3座,在金屯镇新建污水管网3840米,压力管网636米,提升泵站1座,污水处理厂1座。

2.5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完成包含且不限于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优化(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②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涵盖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③运营招标范围:包含项目运营期5年内日常运维、日常管理、配合招标人及上级单位的监督检查等工作和运营期限满后的移交。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工期要求:工期要求为5个月,其中设计周期为1个月,施工工期4个月。整体项目运营期5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起始之日。

2.8质量标准:

2.8.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现行设计规范和相应设计文件要求及编制深度,符合江西省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及各专项设计的审查;

2.8.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合格标准,出水水质排放满足《城镇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2.8.3供货、运营、移交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设施设备、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排放标准满足或高于环评批复的排放标准;在移交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或其指定机构完好、无偿移交本项目设备、设施,维护得当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施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与项目设施相关使用的所有设施和设备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档案资料等,并保证所有移交的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设备供货及运营单位具有环保设备生产和环保项目运营的经营范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件要求,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3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公用设备工程(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4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设计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专业配套完整,应提供结构、给排水、电气各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证书。

施工管理机构八大员需具备有效的上岗证,若省外施工企业无安全员上岗证的,提供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即可。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所有拟派人员须提供政府职能部门出具企业为其缴纳近6个月社保证明。以上资格审查所需原件按赣建招【2019】10号文执行,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即可。

3.5业绩要求:近五年(2015年6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投标申请人设计或施工过单项工程总投资为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其中两项(原件)(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施工合同签署时间或施工许可证签发时间为准)。

3.6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含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可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审计报告。

3.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金额为80万元。

3.8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有):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负责施工的单位;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3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开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内部分工、职责。

3.9 外埠来赣投标要求:①外埠来赣投标设计单位执行赣建科设(2019)44号文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设计单位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设计单位开标时必须提供已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②外省进赣企业需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的规定,省外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完成进赣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没有办理不得参加投标,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信息截图并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核对。网上公示的单项工程投标登记的建造师和关键岗位技术人员与投标时提供的人员应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31日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http://www.jxsggzy.cn/web/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31日 9 时30 分,地点为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要求

6.1开标时,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拟派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由拟派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

6.2 参与本项目前期可研编制、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贵溪市建设路398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7070132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956号

联系人:欧阳先生 电话:18970835366

监管单位:贵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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