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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2016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龙川镇斗山社区居委会冷库及商铺物业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7-04-10 阅读: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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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南华县龙川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编号:

201727

工程地址:

南华县龙川镇斗山社区

招标类别:

施工

工程性质:

工程规模:

总投资约124.71万元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房建专业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是否资格预审:

报名开始时间:

2017-04-10 8:30

报名截止时间:

2017-04-14 17:30

报名地点:

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唐昌兴

联系电话:

18987899997

资格预审条件或报名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4日,每日上午0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亲自到现场并提供以下证件: (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不需提供此项);(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7)拟参加投标项目管理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年检合格);(8)拟参加投标项目管理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9)省外施工企业参加本工程的投标,除应提供上述有关证照及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省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或《省外建筑企业入滇信息登记资料》;(10)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交代理公司); 2.招标文件800 元/份,售后不退。

工程详细信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龙川镇斗山社区居委会冷库及商铺物业建设项目由南华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以(南农综改[201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华县龙川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6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龙川镇斗山社区居委会冷库及商铺物业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bjjzd-yn-064。 2.3建设地点:南华县龙川镇斗山社区。 2.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24.71万元(1)新建砖混结构临街商铺10间240平米;(2)主干道c20砼路面硬化995.56米;(3)主干道旁c15砼浇筑双边排水沟长1037米;(4)c20砼硬化场地54.45立方米;(5)新建冷库245平方米等内容。 2.5招标范围: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经审计的2013-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4)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房建专业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起至今有1项类似业绩。 (6)省外施工企业要求:省外施工企业参加本工程的投标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省外建筑企业入滇备案证》或《省外建筑企业入滇信息登记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4日,每日上午0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1.1报名时需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亲自到现场并提供以下证件: (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不需提供此项);(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7)拟参加投标项目管理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年检合格);(8)拟参加投标项目管理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9)省外施工企业参加本工程的投标,除应提供上述有关证照及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省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或《省外建筑企业入滇信息登记资料》;(10)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交代理公司); 4.2招标文件800 元/份,售后不退。 4.3需要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5日上午09时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华县龙川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华县龙川镇龙泉东路 联 系 人:罗师 联系电话:1390878467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万派中心808室 驻楚雄办地址:楚雄市丰胜路商业城欧8幢1单元302-2室 联系人:唐昌兴 电 话:18987899997 传 真:0878—8999160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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