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外信息】宣威市海岱镇乐所村委会通畅工程招标公告
宣威市海岱镇乐所村委会通畅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宣威市海岱镇乐所村委会通畅工程已由宣威市交通运输局以宣交发[2016]75号文批准建设,宣威市交通运输局以宣交复[2017] 6号文批复施工图计。项目业主为宣威市海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能满足资质、资格审查的要求。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计划工期2.1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位于宣威市海岱镇境内,总长5.453km。宣威市海岱镇乐所村委会通畅工程,起点位于海岱镇密德村委会,与密五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相接,止于位于乐所村民小组,与密五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相接,止于岔河村民小组,路线长5.453公里。其中:主线k0+000~k4+153路基宽5.0m,路面4.0m;支线:k0+000~k1+300路基宽5.0m,路面4.0m。路面形式为15cm厚级配碎石基层+25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项目投资约307万元。2.2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起讫点桩号综合里程长度(km)招标内容资质要求计划工期主线k0+000~k4+153支线k0+000~k1+3005.453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附属设施与招标内容相适应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120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有相关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4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与本公司有劳务合同关系的人员,具有公路专业二级(不含临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为本项目拟选派的项目经理。3.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录入不良行为记录。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宣威市海岱镇人民政府(海岱镇羊场街1号)持单位介绍信、投标保证金单据原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选派项目经理的公路专业二级(不含临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检查院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及投标人在已公告执行的最低一年度《云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及《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等级在b级以上的证明材料。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和经公证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4.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缴纳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00元;收款人: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5303810101600000117523;开户行:曲靖市商业银行宣威支行。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宣威市海岱镇人民政府地址:海岱镇羊场街1号邮政编码:655409联 系 人:袁玉德电话:15887909399传真:0874-795222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邮政编码:联系人: 王 丹萍电话:0871-6464876915198703114传真:0871-64648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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