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扎门村委会人畜饮水提泵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扎门村委会人畜饮水提泵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晨翔招字[2017]hh第0313号
2.2 项目名称: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扎门村委会人畜饮水提泵工程
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 采购范围: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扎门村委会(秧草塘村、大园子村、牛滚塘村、田尾巴村、大凹子村)人畜饮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采购人预算:1642502.19元;
2.6 工期承诺:120日历天。
2.7 项目地点:蒙自市鸣鹫镇扎门村委会。
2.8 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服务公司,并持有效营业执照;
3.3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应谈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应谈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近三年(竣工时间在2013年以后)一项以上(含一项)资质等级范围的业绩。
3.7省外入滇投标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的要求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应的基本信息登记证。
3.8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认定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损益表)及审计报告)。
3.9供应商自行到人民检察院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进行核查,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供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所有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服务采购的条件均不予考虑,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与采购方联系。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03月27日至2017年0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市学海路“瀛洲河畔”商铺7栋1单元2楼)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4月06日09时00分,地点为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级行政中心西北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红河州财政局网(www.hhcz.hh.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
地址:蒙自市鸣鹫镇
邮编:661100
联系人:张应斌
电话:13988040399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学海路“瀛洲河畔”商铺7栋1单元2楼
邮编:661100
联系人:杨旸
电话:0873-3721774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